“我要办娱乐公司,你来不来?”
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就明白他为什么会回来了。
这位从小就一肚子鬼主意的魔头倏然回国,这是要搅乱圈子里这摊浑水啊——
“不要,很麻烦,手续会很烦。”
可以看出他对我的选择并不惊讶。松了一口气,我靠在椅子上,回想起这些年待在启星的日子。
没错,我在启星待了很多年。
启星的待遇不错,我和媒体偶尔有些摩擦,他们也都愿意帮忙善后。虽然现在合约就快要到期了,但我其实——并没有想要换地方的打算。
虽然私心里不是没有想要帮帮这位小表弟的打算,但转念一想,对于他这种无事不成的天才,就算没了我,大概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最重要的是——我实在是懒得处理那些繁琐的签约手续,应付那些闻着味儿不停八卦的媒体。这对我来说,比开一场演唱会都累。
“唔,就知道你怕麻烦,所以我才有备而来——”像是早就猜到了我的想法,珩昭耸耸肩,笑眯眯的推过来一份合同,“我知道你的合约快到期了,如果你想来,等到那时候也不迟。这样还可以省下违约金……唔,至于合同嘛——”
我本想告诉他不必白费口舌诱我上钩,却在听到他下一句话时彻底定在了原地——
“……这次有沈决和我一起回来,他会是我公司的总经理。你不愿意处理的东西,大可以交给他嘛……”
眼前的珩昭还在徐徐地说些什么,我却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低头看了眼手中的合同,我站起身来,在珩昭惊讶的眼神中走到写字台前抓起一支笔,利落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用说了,我去。”
就当是,我一直都很想见到他吧。
那个久未谋面的人。
其实,不久之前,我曾听伯母说起过。
她笑着与我聊起,说那个人在英国读书的这段时间,看起来倒像是渐渐变了性情,愈发干练而沉稳起来。
后来,我亲自验证了这个猜想。
第一次在见到他时,我几乎已经确信。
他大概,已经不记得那件事了。
那时看到我,他惊讶了一瞬,然后疏离的对我微笑。
他说,洛神,好久不见。
我点头,擦肩而过的时候,忽然瞥到他攥紧的手指。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
有些事,大概不曾被忘记。
只是,再也回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