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言情总裁>快穿女配逆袭:男神请上钩>1021.第1021章 有一种爱情叫习惯

【爱情从来都是由青涩开始发酵,或走到花开的浓郁,或褪色到枯叶的寡淡。

当你爱上一个人,分手后念念不忘,不一定是还有爱,可能是一种执念一种忘不掉的习惯。

正如我,傻傻的追逐一个人,不愿放手,只想等到他。

—————顾雨烟】

十六岁,正是情窦初开,春心萌动的年纪。

那时书生意气,心比天高。

却是在那样的年纪,我遇到了他。

一个让我爱了两年,执念三年,最后变成忘不掉的习惯。

两年有多久,我告诉你,很短很短。

跟爱人在一起,每分每秒都觉得是在争夺,是在跟时间赛跑。

因为甜蜜、幸福总是让人想要拼尽一切去留下,不愿它从指尖溜走。

可我终究忘记,幸福就如指间的流沙,越握紧流失的越快。

但不握紧,又会在风吹来的时候,随之而去。

我从未想过,我跟他之间的爱情那么经不起考验。

我承认是我自己太过神经质,才会变得那般极端。

见他身边有其他的貌美女孩,就忍不住嫉妒,忍不住上前大声质问。

这样的行为,终究让我失去了他。

后悔吗?

不,我不后悔。

纵使我知道我做错了,但我也不后悔,因为我只是在用我的方式维护属于我的爱情。

只是我方法用错了而已,所以我选择了改变。

菲菲一直以为我跟他分手是别人的介入,不论我怎么解释,她都觉得是我太善良。

让我们也一度因为那个疑似介入的女孩,差点使这份友谊出现裂痕。

那个时候我更加清楚的明白,原来即便没有第三人做什么,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会出现细微的变化。

再美好的爱情亲情友情,都是需要很多因素来堆积的,等到最后要么牢固到无人可及。

要么,脆弱到一击崩塌。

明白的那刻,我很庆幸,庆幸我没有走入魔障,也没有陷入迷茫。

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我跟菲菲创建了声声动听。

在我自己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跑到了古风频道做场控。

只因为那人很喜欢唱歌,也很喜欢唱古风歌曲。

曾经我说对他说,听你的歌,我的全世界都能被照亮。

他说,那就只唱给我一个人听。

终究,那也不过是一句随口的玩笑。

我每天驻扎在古风频道,听着他曾经唱过的歌被不同的人唱出来。

明明同样的好听,同样的让人喜欢,可就是让我觉得差了点什么。

直到有天,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惊了我的耳朵,扰了我本就不平静的心。

接下来的两年,我每天都准时出现在他要唱歌的时间。

渐渐的,我发现,一开始的心动没有了,但想起那个人,内心却依旧火热。

当时还不太明白是什么,只是知道,我对他的喜欢一直都在。

到现在,或许还变成了一种抹不去的执念。

在一次频道玩笑起哄桃之夭夭和他的时候,我没忍住开了语音,说了一句:“桃之夭夭配不上他。”

我知道我冲动了,可是真的忍不住。

从那之后,我便发现只要我一出现,他就会在唱完后离开。

或者是根本不唱就说有事,离开。

我沉默,心很难受。

他肯定是听出我的声音了,才会避着自己。

不想让他为难,我不在经常出现,哪怕是出现也会选他没在的时候。

可动作快于理智,我又开了个小号,披了个琉璃若梦的马甲守候在声声动听。

接下来的事情,真的没有想到,会那般戏剧化。

表哥找到了所爱的人,却促进了我跟他的再次相遇。

时隔五年,他眉眼还是那般温柔

却更加耀眼,更加吸引我的目光。

这几年,不是没有人追过我,也并不缺乏比他更优秀,更好的。

甚至其中还有些跟他类似的,可却丝毫没有让我动心。

因为我都清楚明白一个事情,他们都不是他。

而我想要的,也只有他。

不知道从何时起,我习惯了这种注目。

习惯了这种执着,习惯了等着他,习惯了期待他能回到自己身边的那天。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如今我又能靠近他身边,这种感觉就好像等了很久,得偿所愿。

但并没有多么激动兴奋,有的只是淡然的平和以及沁人心脾的一种暖意。

这已经不再是属于意。

如往常一样,我挂上声声动听,今天有他的麦序。

那天大家一起在古风频道玩过后,虽然我和他之间的关系还没有被挑明,但两人好似都有一种认知。

刚进去,就听到了寻觅的声音。

“烟雨来了,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呀。”

接着郁纾菲的声音也跟着响起:“是啊,有的人也算是望穿秋水了。”

我疑惑的听着,不太懂,她们这是吃错药了,还是没吃药?

这句话是寻觅最喜欢说的,跟她混熟了,大家也都或多或少被影响了一点。

“好啦,不闹腾啦,烟雨今天是你生日,所以我们为你举办了一档特别节目。”

寻觅才说完,郁纾菲就接上:“对对对,不要太感谢我们哟。”

随即耳麦里面便传来了她熟悉到骨子里的声音,依旧那般清朗隽雅。

“我总是悲痛欲绝,对爱我终难妥协,我总是贪恋过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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