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重返旧时光>第二十八章:被遗忘的农村合作社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竹石村仅有几台彩色电视机,所以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那是相当遥远的事情。

因此,竹石村的大部分村民,都没有养成观看春晚的习惯。

大年三十除夕夜,小孩子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会变得异常兴奋,不停的闹腾着。有些实在憋不住的,会从柜子里偷几只小爆竹,在别的小朋友的围观中点燃,然后所有人都大叫欢呼。

“叔公太,林阳跑哪去了?我们找他,叫他一快出来玩……”李燚领着一帮小伙伴,来到林阳家里。

“林阳!快点出来,你的同学们来找你咯。”

见林阳的同学们成群结队到访家中,好客的林爷爷和林奶奶立即端起盛满糖果的塑料红盘,热情招待他们,林阳的妈妈张美兰,也分别给每一位小朋友发了红包。

好玩是小朋友的天性,像李燚这么爱玩的人,自然而然地成为圈子里名副其实的“孩子王”。李燚穿着一身红色的儿童唐装,白嫩肉嘟嘟的脸蛋,洋溢着喜气和富贵,假如此刻,在他脑袋上再戴一顶金黄色的毡帽,基本就和古时候京城王府里的贝勒爷相差无几了,整一个皇亲贵族啊。

不得不承认,人身上的气质,大都是由父母先天遗传与生俱来的,同样也可以是自身后天熏陶培养而成。

和李燚一块来到林阳家里做客的,除了李爱金、李爱银两兄弟,还有张伟和谢冠宝等人,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着欢喜,也都穿上了崭新喜气的新年衣服,一身唐装的李燚站在人堆里,显得莫名的尊贵逼人,与他相比之下,其他几位小伙伴们乍看看起来就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他们和李燚站在一块,颇有些黯然失色的感觉。

“冠宝,你怎么也来了?”林阳惊讶地说道。

“是呀,来找你玩呢。”谢冠宝说话时的神色里,隐约中带点怯怯生生,不太敢直视林阳的眼睛。

据林阳所知,自从他在课堂上将谢冠宝吓哭后,谢冠宝连续好几天每晚都会发噩梦坐在床头大哭大叫的,对于这种情况,谢冠宝的爷爷奶奶也是心急如焚,担心他是被鬼吓破胆子,或者被鬼勾去了魂魄,于是三天两头领着大孙子往村里的神婆家跑去,拼命地给他叫魂保平安。

所以,谢冠宝在大年三十除夕夜,能来到自己家中,林阳确实感觉意外。

小孩子之间的关系,没有成人世界里那般复杂,总是如此简单有趣,昨天俩个人还对骂互殴不共戴天来着,今天就极有可能和好如初称兄道弟拜把子了,根本没有谁真正会记仇,或者往心里面去。

衣服口袋里塞满了长辈们发给自己的压岁钱红包,这个时候,小朋友们能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村里的合作社,买纸炮买烟花买玩具,买各种各样好玩有趣的东西。

林阳依稀记得,在他小时候,班里的男同学和女同学基本上都不在一块玩的,男同学是一撮人,女同学是另一撮人,就像北朝鲜和南韩的关系,在课桌上刻画起鲜明的三八线,彼此之间,明明这样接近,却又那样遥远。

竹石小学旁边的小卖部,是竹石村以前的合作社,即人民农村公社前身,后来合作社被谢小双的父亲承包下来,转变成如今自行销售的小卖部。小卖部柜台里,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有好吃的,也有好玩的,令人目不暇接。

天刚黑没一会儿,小卖部里面就围了一群客人,男男女女都不少,男的大都买玩具、烟火、鞭炮等等,女生能买的东西,相对男生少了许多。

柜台最显眼的位置,摆放着十二生肖形状的小灯,它拥有白色透明的外表,内里用一枚圆扁形的电子供电,只要人用手指轻轻触动底部开关,就会发出红色的光亮。

这些个中看不中用的小灯,恍惚间让林阳回想起前世的记忆。也是同样的除夕夜晚,同样一家小店,林阳记得当时自己大概是脑袋抽筋,愣是拿着长辈给的压岁钱,一口气买了12只小灯回到房间,然后将它们一只只整齐排列摆放在棉被上,将它们点亮观赏。

陈佳宁满脸好奇地问店家:“老板,这个是什么东西?是会发光的小狗吗?”

店家是谢小双的父亲,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斯文大叔,他拿起小巧玲珑的透明玩具,瞧了一瞧,对陈佳宁说:“小妹妹,这个不是小狗,是会发光的马。”

李燚站在一旁,逮住机会就咬,冲陈佳宁得意地大笑:“哈哈!陈佳宁你可真够笨啊,连马和小狗都分不清。”

陈佳宁冷哼一声,用近乎鄙夷的眼色瞪着李燚的唐装,啐了他一句:“要你管!”

刚把话说完,陈佳宁就和李婷等好姐妹挽手离开了小卖部。

小时候,如果男生老是喜欢捉弄同一个女生,多半是因为男生喜欢这个女生,而不是真的讨厌,却由于年纪太小不敢或不懂如何表达,造成男生无法释放内心情感,只能通过不断欺负女生的小伎俩,盼望自己能和女生碰撞出爱的火花,并以此引起她的注意。

竹石村就那么巴掌大点儿地方,能看上眼的女生,真心没几个。

天地良心,没有任何夸张成分,抛开老同学之间喜新厌旧的偏见,林阳班上的10多位女同学,长得还算对得起人民群众的就属数学科代表——陈佳宁,剩下的女同学几乎大都是清一色歪瓜斜枣类型,稍微好看些的,譬如女班长李婷,她的外表,顶多只能称得上是……一脸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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