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枫自府衙回来后,便没有再离开过军营,整日和吕雯、吕畅在一起训练,连吃饭、睡觉都和士兵混在一起,他现在身居高位,能做到这一点实在不易。
而至于秦鹊呢,则被挡他在了军营之外,这个军营现在除了秦淮以外,任何人都不得进入,就连秦淮来了,也要经过通禀!
两日前,凌枫就曾立下严厉的军规,其中有一条就是军营重地,不许任何人在没经过通禀的情况下进入,否则站岗士兵以通敌罪论处!
通敌者,斩无赦!
这本来是件很小的事,可到了凌枫这里,却成了通敌大罪。
刚开始时,士兵们还不理解,但凌枫说了,不要以为这是小事,如果你放进来的是敌人呢?那后果岂堪设想,所以严守岗位是必须的。
这样一说,士兵们也就明白了,都争抢着做这个站岗之人,誓要将一切可疑之人全都挡在军营之外。
校场上,凌枫手提长枪随意的挥舞着,在他身旁站着五十几个身体强壮的士兵,这些士兵全都是他这几日选出来的亲兵,由他自己带领。
亲兵的选拔是极为严格的,首先要极为忠诚的那种,也就是说家世清白,这是最基本的;如前朝余孽、反贼同党就不行,还有和将军有仇的也不行。
其次,必须要经过数次大战,要有一定的武艺基础,不能输给其他普通士兵。
凌枫经过筛选,共选出了这五十二人。
除了这五十二人外,吕雯和吕畅手下的士兵就只剩三千八百人了,这也算给两人留了个整数。
吕畅麾下的骑兵营在这几日也组建了起来,人数为八百,由于暂时找不到上等的战马和铠甲,所以都是轻骑。
此时在小城最外围,有大量的士兵正围着校场小步的跑着,那便是最后剩下的三千人,全部归吕雯统属,士兵人数虽然比吕畅多,但要负责的事也极多,比如站岗、巡逻、这些事就都是他的。
吕雯兵马虽多,但吕畅不介意,反正都是兄弟,再说他不认为自己的八百骑兵会比那三千步兵差,如果仔细说来,他还认为自己占便宜了呢,因为他不需要做任何事,整日训练就行了。
将枪法随意演示了一遍,凌枫看向身旁的五十二人,说道:“普通士兵们打仗讲究合击之术,靠团结取得胜利,而你们是亲兵则不然,一般来说很少有机会参加大规模战争,遇到的都是些小规模比斗,所以,你们要练的就是单兵作战能力。”
“我这套枪法虽然厉害,但学起来有点难,你们能领悟多少就领悟多少,不想学的,可以练习横刀劈砍、实战技巧、锻炼臂力等等,好了,都开始吧。”
说完,凌枫头也不回的朝自己营帐走去。
亲兵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最终都拿起手中武器训练了起来,有的在学凌枫刚才所舞的枪法,有的在练习刀法,还有的在原地锻炼身体,反正忙的不亦乐乎。
如果秦淮此刻能看到这里的情况的话,肯定会被凌枫气的直接晕过去,他的秦家枪原本是不传之密,可现在竟然拿出来这么大规模的教学,真是让人难以想像,也无法接受。
不过,秦家枪既然玄妙无比,那就不是人人都可以学的,那得有悟性,有毅力,最重要的是要有内功;枪法招式配上秦家内功,才算是完整的秦家枪法。
凌枫当初学的时候也学了一段时间,那还多亏了秦鹊,要不是她日日指导的话,凌枫的武艺也不会进步的那么快,如果不是秦鹊,恐怕和陈放那一战时他就挂了。
回到营帐,凌枫坐在座位上苦思冥想了很久。
他可不像秦淮那么自私,他真恨不得让每一个士兵都学会他的秦家枪,这样一来,士兵们的战斗力该有多强悍,但这几日下来,他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秦家枪太深奥了,对于普通士兵来说,难度太大,而如果写成书本呢,估计和看天书差不多。
他们之中很多人以前都是庄稼汉,说不定有些还乞丐呢,如果这都能学会秦家枪,那...
“除非能将枪法简易化,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以后有时间了可以试试。”
凌枫突然自言自语道。
打定主意,他便不再想这个问题,换了套洁净点的衣服,走出大帐,朝营外而去。
之所以没有继续待在营中训练士兵,当然是有事了,经过深思熟虑,凌枫决定,不能留在金连城了!
也不知为何,他每当他想起父亲的梦境,一想到秦淮在这一战是战死的,他就觉得和秦淮呆在一起有点危险,要是殃及池鱼,顺带着自己也战死了,那就真的倒霉了。
倒不是他贪生怕死,不知道知恩图报,但在生死面前,谁又能做到真正的舍己为人呢,秦淮对他是有大恩,甚至是将自己的宝贝女儿都给了他,可要是用这些换取他的生命的话,那凌枫会毫不犹豫的大喊:“不!”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
他不是神,也不是救世主,如果能在不伤害自己的情况下救得了秦淮,他当然要救,可要是救不了,那他也没办法,这就是凌枫的生存之道,只有活下去,才能做其他的事。
来到县衙之外,他没有任何犹豫,抬脚就走了进去。
门外有十几个士兵站岗,但却没有一人敢阻拦他,因为这些人都和他很熟了,来秦淮的府衙就跟逛街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自由的很。
大堂中,秦淮父女正一边烤着火炉一边说着话,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