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大宋说书人>第214章 人族要发展在于创造

“吁!”

听到这里,在场的人真正地在心里松了口气,可以想像一下,几百人一起长出一口气的场面,就是一声大大的“吁”!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有了城池,哪怕是最简陋的城池,就已经能够保证好自己的生命安全了。

前提是守城的那一方人不犯糊涂的话。

对于那个时候的围墙是否可以当作城池用,这一点在场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怀疑。

真能防得住猛兽的跳跃起码要一两丈以上,这么高的围墙,人,哪怕是远古时期的人,也不可能跳得上去。

这就行了!而且在围墙外面还有那一条挖出来的大河,也是能防住猛兽的跳跃的河,难道还防不住人吗?

在那个时候,人族还没有人做打造什么攻城器械的时候,还没有什么兵法的时候。

一个城池已经是天堑!

下面的这几百听故事的人,没有几个会背得出孙子兵法里面的那一段用兵之法?

更不可能知道里面说的,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

但并不代表他们不知道,攻城需要很多的人,用很多的器械,并且攻城还要很长的时间,还要很多的粮食。

跑到神农氏族围墙前的那些人有什么?

他们什么都没有,所以还打什么?

当然是不打了,那些联盟围在外面,神农氏的人在里面吃的饭看着戏,时不时还放下绳子跑到外面这些人面前挑衅一下。

要不是看到外面的人大多都是战士,而自己这一方的人大多都是刚刚从孩子长成的,还没有多少狩猎与打斗的经验,城里的人就要冲出去了。

围墙外的人终究是抗不住饥饿的,他们来的人多,而这周围的野兽却没有多少,抗不住他们的打猎。

于是部落联盟退了,在自己没有被饿垮之前他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说到这里,陈进才提高了说话的音量:“在大自然当中,有几种动物是用兵法的好手。

一种是狼群,一种是狮群,还有一种是一种非常难看的鬣狗,它们都是用兵法的好手!

当然只是那些简单的兵法!

而人族虽然不是天生就会,但人族有一个优点就是,会学习一切能帮助到自己的东西!

比如这些狼群的兵法就是,这种很好的东西早就被神农氏族这样吃饱了的族群给研究过,用于帮助自己的族群狩猎,还画下了图画留与后人!

这个就是最原始的兵法!”

说着陈进才环视了在场一圈,问道:“各位知道狼群是如何用狩猎的吗?”

“俺知道!”一个大汉站了起来,这是一个护卫,早年是大漠那边的大盗,在宋国犯了事才去的大辽,进入了大漠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成了一名巨盗。

不过陈进才看他没有杀过汉人,并且是条猛汉子,就把他给召了回来,当了个护卫。

刚刚分给了严勋老头当护卫,谁知道严勋老头一下子竟因为一句话就被陈进才给撤了爵位与封地的奖赏。

所以他很郁闷,不过听到陈进才的问话,刚巧他也知道狼群的习性,于是便站起来回答道。

“好!那你是熟悉的,便给大家说说!”陈进才点头说道。

“其实一只狼并不是多可怕,不过就是比狗狠那么一点,拿根棍子胆子大点就能弄死它!

可是狼可怕之处在于,它们通常都是一个族群生活,少的三五只,大的三五十只,但再多就没了!

也不会出现百只以上的狼群,那样它们会饿死!

狼群狩猎很简单的,它们如果碰上了独自离群的猎物,会直接扑上去咬死,哪怕是骆驼也会死在那狼群不停的撕咬。

不过如果是碰上了牛群或者马群,它们不会马上进攻,只需要去吓这些牛群或者马群,让这些牛马逃跑!

然后它们会在牛群或者马群必经之地埋伏下几只狼,吓牛羊马群走过它们提前设好的路线!

就是这样,狼群在路边以逸代劳地对猎物进行驱赶,消耗猎物的体力,最后终于猎物落单,这就是它们的食物!”

看来这个去大漠当大盗的汉子观察得很是仔细,说得头头是道。

其实对于狼群的习性,在这几百个常年混迹于江湖绿林的前各个大盗,好汉来说,并不算陌生。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不像后世,外面想找只野狗都难,而现在这宋辽夏金时期,出了村就有可能遇到猛虎的年代。

便是后世到了解放后十多年,南方都还有老虎进村吃牛,更别说像现在这种时代。

(这是真的,笔者中学不远处有一座海拔六百多米的山,父辈人十几岁时便看到有武装部进山灭虎,那时候已经解放好久了!

因为老虎进村吃牛!)

狼其实就跟后世流浪狗一样的多,所以在场大多数人都很清楚地知道,狼群都是什么样的习性,只不过,他们没有站起来说而已。

现在一听这个大汉说出来,便觉得他说得很对,狼群就是这般的习性,狡猾!

“没错!这便是最早的兵法!”

“人族可能爪牙并没有猛兽那般的锋利,行动也无法与那些猛兽比迅捷,但人族却有脑子!

人做师法天地万物,造出对自己族群有利的物事,让这些天地间本来就存在的大道,造福自己的族群!”

“而这次,神农氏族从狼群、狮群、鬣狗群的行动中学会了简单的兵法!”

陈进才说道,他说的重点就在于,人类想要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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