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我的修真分身>第四十七章 修真者 (求收藏求推荐)

(有两位友友说情节连接不好,是花了时间捋一下前面的章节,所以更新晚了,希望两位能指出来哪里阅读不畅,因为我前面大精简改动过,可能有疏忽。另:本书的元素绝不止于都市与修真,会有更多的精彩元素加入,敬请收藏与期待。)

举世闻名的长白山,给世人的印象多是天池、鹿茸人参,东北虎和那浩瀚的林海雪原。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让人向往的奇异传闻,例如孙良的故事,天池怪兽、人参娃娃等,为这又有圣山之名的山脉是增添了不少异彩。

某处,一个探险队正往长白山的原始森林里去。

队伍成员是五男二女,大部分是久经磨练的老驴友。

林夕也在里面,不过他是半路加入的。

当时,探险队受到一只东北豹的袭击,路过的林夕用两块小石头砸跑了那头东北豹,解除了他们的危机。

见到林夕腕力如此惊人,队长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现成保镖,立即邀请林夕加入。

说来也好笑,要是换做平时,林夕肯定是拒绝的,但偏偏他迷路了。

原始森林内里,到处是险坡峭壁,灌丛巨树,猛兽怪虫,似乎磁场也有些紊乱,就是有仪器,也难以辨清东西南北。

还好遇到这个探险队,不然林夕这有点路痴的,还得花不少时间才能出去。

不过,这探险队也不敢太深入里面,他们暂时定的终点,是里面新建的一个观光客栈。

如果不想一路近距离的领略原始森林的风光,可以乘坐直升机,从长白山脚的一个小镇出发,直飞观光客栈,这样就安全许多。

他们之中,有一位是林夕认识的:竟是在火车上让位给巨汉高手的杨姓女子。

没想到她看起来一副娇弱的样子,竟然敢在这深山老林里辛苦跋涉,林夕倒是有点佩服。

但杨玫却认不出化了装的林夕。

不过,她对林夕有些好奇,时不时的偷偷望两眼。

说实话,再次见面,林夕也觉得她好像有些变化,但又说不上是哪点。

一路没什么意外,很快就见到名为“野仙”的客栈了。

客栈占地约三四亩,有五层,下面两层是混凝土仿岩石的建筑,上三层则全是木材构建的屋子,以及伸延开去的好几座树屋。

客栈的色彩与风格都很简朴低调,隐在诸多参天巨树里,没有一点违和与突兀。

走近来,还能闻到淡淡的油漆味,看来真是最近才建好的。

这野仙客栈,人气挺旺的,特别是二楼的酒吧,才下午的时间,里面就开始热闹了起来。

到了这里,林夕也就跟探险队分了开来。

他订了最贵的树屋,清洗过后,就打坐将状态恢复,才拿出一个鸭蛋大小的青色龛子,准备回收寻香虫。

这一母三子的寻香虫,是在古师的身上发现的,还附带一篇使用说明。

所以,林夕不用过去修真界那边翻查对照,也能掌握使用的方法。

寻香虫是一种对气味敏感的虫子,飞行速度与稳定性都不错。

将让子体记印了气味后,就可以放出去追寻,三只的话,能覆盖十余里方圆地。

母体则留在主人身边做联络中枢。

期间,林夕几乎游荡完了原始森林这边的外围区域,是没有一点收获。

看来罗竹远说的是真的,还要进入深处,越过国界。

“原来寻香虫是你的,喂喂,别动刀动枪的好不好,人家好歹也是个美女,一点怜香惜玉都没有,你还是不是男人啊。”

忽然,一道曼妙的身影从窗口处翻了进来,但见到林夕正用一把突击步枪对着她,是吓了一跳。

“你跟小贼一样,我能忍住不开枪已经算是仁慈了,说吧,有什么事。”

林夕眼睛眯了眯,但枪口依然对着她。

来者是杨玫,这时她是换了一套迷彩紧身衣,很是英姿飒爽。

“大家都是修真者,何必那么见外,再说,你觉得这枪对我有用吗?”

杨玫摊了摊手,就在桌子旁边坐下了,还打开上面的饮用水喝了起来,跟在她家那么随意。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修真者的?”

林夕眉头皱了起来:难怪在路上的时候,会觉得这妞有点异样,原来她也是修真者啊。

哼,在火车上的时候,装得可真像!这女的,分明是演技派,以后得提防着点。

“怎么知道?你没学过望气术吗?那可是最简单的初级法术。难道,你是自学成才的散修?”

杨玫对他这个问题是翻了个白眼,继续说道:“好吧,我也不转弯抹角了,我来找你,是想合作的。”

林夕表示没兴趣不大。

“哼,要不是我的寻香虫出了意外,我也不会上门求一个修为比自己低的家伙。”杨玫见他有逐客的意思,大为不满。

修为比我高?是炼气期几层?

林夕警惕了起来,左肩上的小猫咪,也是睁开眼来,盯着杨玫。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林夕不会再认为这边的环境比修真界那边好多少。

反正,强者之间,都是用拳头说话。

“喂喂,别一副谈不拢就要开打的样子好不好,我好歹也是名门弟子,不能滥杀无辜的。”

杨玫表示很无语,但她看清小猫咪的样子,眼光却再也挪不开了,嘴巴喃喃而道:“天啊,你的运气也太好了吧,竟然能收服二级灵兽当宠物,太厉害了。喂,你这只灵猫卖不卖,多少价钱,我都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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