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林小晚历险记>第七十九章 白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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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明道长摸着山羊胡,脸上志得意满。

他果然没挑错人,这个王十八果然有两下子。

这座古墓好几年他都已经发现了,并不是什么古代大巫的墓,是汉代一个道士的墓,他查了许多资料才确定,这座墓里藏着血鼎。

血鼎他只在一本古书中见到过。

这个东西,可以借用别人的寿命。

他本来只以为这是个故事里的传说,可看到这座坟墓时,他就觉得血鼎不仅仅只是个传说。

看看他的胳膊,七十多岁的人了,还能摸到鼓鼓的肌肉,感觉到澎湃的生机。

那种蠢蠢欲动的生机,让他感到陶醉。

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生命。

对决明道长来说,他这一生,穷过,富过,有权过,也有势过,到最后,也不过只希望,能够健康地过。

他想长生,想得都要疯了。

他试过无数种方法,甚至人血都喝过几大桶,可惜通通没用。那些传说中,或者是曾经有人用过的方法,都没有阻止他渐渐消逝的生命。

直到现在。

只是他的一缕魂魄寄托在王十八身上,他就能够感到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决明的眼里都是贪婪。

他知道,王十八已经见到了血鼎。

若非血鼎,他就算把全部灵魂都放在王十八身上,也不可能借他一天生命。

只有王十八离血鼎很近,血鼎才能发挥作用。

他恨不能也跟着下去,亲手拿到血鼎。

“可恨!”

决明恨恨地拍拍坟墓隐藏着的那扇小门。

这扇门,他试过无数次,也抓过许多人来试过,到最后,却只有王十八能够下去。

要不然,他绝不会冒这么大风险,让王十八进去。

万一血鼎认了王十八为主,他就是杀了王十八也拿不到血鼎。

虽然王十八的身上他下了暗咒,能确保王十八将血鼎拿出来,并且不会认主,可事有万一,他就怕那万一。

决明围着坟墓转了好多圈,终于暗下决心——再等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后,天就会亮,到那时王十八还没有出来,他就炸掉这座坟墓。

就算坟墓里有再多宝藏,但血鼎拿不到手,他也没几年好活,再多宝藏也不是他的。

王十八感觉很不对劲。

那只被他一脚踢飞的蜘蛛不过几分钟就又爬了回来,并且身体大了一倍。

并且改变了策略,一层又一层厚厚的黑色黏液网一样,想要慢慢将他困死在网里。

看到这种情况他并不慌张,并不是因为有林小晚。

再说此时林小晚也帮不他。

他下来时,决明道长就说过,这坟墓既是大巫之墓,底下肯定有机关,送他一件宝衣,说是可以保他性命无忧,又送他几张符纸,让他在性命攸关时用。

宝衣他还没试出有没用,但符纸,他已经用过一张。

在没与林小晚相遇之前,他在这墓里已经遇到过一只变异蜥蜴,体型比老虎还大,他凭自己的身手躲过几次蜥蜴的攻击,到最后,等蜥蜴跟眼前这只蜘蛛一样突然变大,而且那根长长的舌头,无论他速度多么快,都能在下一秒卷到他身体时,他扔出了一张符。

他亲眼看到,那张符扔出去后,就变成一个黑衣道士,看起来跟真人无异,黑衣道士和变异蜥蜴的交手更让他认识到,他这一身武功在这里,几乎毫无用武之地。

直到蜥蜴被打死,他用热烈眼神追着的黑衣道士忽然又化成一张符纸,他才真正相信,那个老道士给他这些符纸真的有用,最起码,在这一点上,并没有骗他。

所以,当他被蜘蛛的黑色黏液层层包围,挤压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时,他只是十分悠闲地扔出一张符纸。

他等着,再有一个厉害无比的黑衣人出现,把这只不长眼睛的蜘蛛给踩到肉沫。

王十八骇然地看着自己的下身,从脚到腿,凡是被黑色黏液缠上的地方,就像烫红的烙铁一样,皮肉翻起,流出的不是红色的血液,反而是一股浓臭的黑水。

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没用?

明明跟第一张一样,他咬了指尖,抹了鲜血,可那符为什么没变成人?

是他抹上的血太少了吗?

王十八慌张地又咬破一个手指,挤出更多血来,直到整张符都被鲜血染红。

可是没用,还是没用!

没用!都没用!

手里的十来张符,都变成了血符,却被粘在蜘蛛的黑网上,一点变化也没有。

王十八终于慌张起来,大叫着,“林小晚!林小晚!你在哪里?”

林小晚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可这个梦太美,她不想醒来。

她梦到,她在那个白色的屋子里住了太久太久,久到她已经忘记爸爸妈妈的模样,久到她几乎以为自己是个孤儿,就会这么一个人老死在那个白色的屋子里。

忽然有一天,那个人骑着白马,来到她面前,对她伸出手,把她带出那间她早就不想住的白色屋子。

外面的风景真好啊。

空气又新鲜,花朵又漂亮,水里的小鱼也好看。

可最好看的却是那个人,她一直以为这就是她的白马王子。

对她那么好,带她看电影,带她吃好吃的零食,带她上游乐场……

那些她曾经以为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到的事,她的白马王子带着她去尝试。

然后,最终会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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