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北城长歌>第114章 日光之城

这趟旅途远比肯尼想象中更加艰难。当队伍越过绸缎谷,眼前的一切果真如凯恩所说:奎尔斯平原就是片资源贫瘠、漫天风沙、没有任何生机的荒草泥地,且如今比大陆上任何一处都要险恶。少了树木与山峰做掩护,火焰军团指不定什么时候会追上来。

相比而言,绸缎谷要亲切许多。虽说他们是绕着山谷西侧而行,但浓密的森林、嶙峋的乱石、崎岖的山路、强风吹刮的峰顶,每一处都会让肯尼想起龙血森林。在那儿,有间桑木屋,里面住着白鸽和老弗林,他在那里重生,经历一次又一次命运的洗礼。

“.....后来你们还是分开啰?”听肯尼回忆完亚述往事,凯恩回头眺望渐渐远去的绸缎谷,一边问。

“没错,我到现在都还怀疑,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肯尼很少向外人吐露心事,即便是在多年挚友劳伦斯和迈克面前也不曾,他不知自己为何会这么信任凯恩·艾琳,相处这几天来,他总觉得凯恩像另一个自己。并且,这种感觉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加重。

“她当然遇到了麻烦。”凯恩扭头看着肯尼,“你若真的想跟她在一起,就不该带她回亚述。如今,她已是亚述女王,坐拥苏美尔最富饶的领土,而你呢,跟我一样,是个落魄到不能再落魄的倒霉领主。”他顿了顿,顺手从马鞍边解下水袋,一边拔开塞子,一边续道,“你该好好想想,她麾下那些大臣会怎么想?”

肯尼一边听凯恩絮絮叨叨,一边闭眼小憩,灰sè_láng纹披风在风中激荡。

“女王养了个男宠,还带着一群拖油瓶!”见肯尼不搭话,凯恩憋住嗓子,装成弄臣的声音叫道。此举果然让肯尼睁开了眼,并带着深深地怒意。“叔叔从小就教我,如何跟议会里那些嘴脸打交道。”凯恩用袖子擦掉嘴角的水迹,“我打赌,一定有人在背后这么说过,或许不是这句,但意思至少一样。所以呢,从她戴上镰纹宝冠的那一刻起,你们就没有可能了,伙计。”

“我只是希望她平安无事。”肯尼说完又闭上了眼。

他们就这样一路往北而行,除非必要的水源补给、让马儿吃草休息外,队伍很少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逗留或扎营。

等荒地转为田野,枯木变成果园,狂沙不再刮痛脸颊,他们距离日光城已不到一日骑程时,这支从西征转为护送的近卫军,已剩下不到八百人。这一路,他们总共遭遇了两次火焰军团的围剿,一次白天正面冲突,一次夜晚偷袭。

白天那次,卡米尔的狼群给火焰军团好好上了一课,这也促使了接下来的深夜偷袭。当时,他们已近一周没有扎营休整,就在疲惫的士兵们睡意正酣,连轮哨的卫兵都在打瞌睡时,火焰军团如黑夜中的利剑,轻易便撕开了他们的防线。整个驻地大火四起,凯恩立时下令黑甲军断后,而当卡米尔的狼群狩猎归来时,他们已经整整损失了三百人。

接下来是一场平原追逐战,战争一直持续到黎明,当太阳升起时,日光的边境守卫队发现了他们,并参与到这场战斗中,火焰军团最终寡不敌众,不得不退回乌尔。

“那儿就是日光城喽!”凯恩坐在马鞍上,指着背临海洋的一片建筑群说道。近二十天的旅途与食不果腹,让他面容肌瘦,黑羊绒上衣和马裤早已破烂不堪,原就破旧的马靴此时已快磨穿了底,除了腰间那把经常打磨的佩剑依旧锋利外,这个乌尔领主活像个逃难的乞丐。

“噢。”肯尼草草应声。相比凯恩来说,他似乎早已习惯了落魄的生活,虽说外表也是一副乞丐模样,但精神却要好上许多。

“日光是苏美尔最伟大的领土。”他们策马跨过城门时,凯恩一边冲守城的卫兵挥手,一边告诉肯尼,“他们瞧见火纹旗便不会阻拦,这是日光城永恒不变的法则,因为纳姆·艾琳是杰弗森·卡斯维尔的挚友。父亲告诉我,他为乌尔镇守北境长达十年,他在那儿结识了当时的日光领主杰弗森,那老头在一次狩猎中受了重伤:被一大群野狗围追堵截,他的亲兵阵亡后,他坠马后摔断了两根肋骨,断裂的肋骨差点戳穿那老家伙的肺。父亲巡守时救了他,那家伙便邀请父亲来了一趟日光城,一次宿醉后,他们一起逛了趟妓院,便成了忘年交,哈!”

“杰弗森·卡斯维尔?”肯尼捻捻自己的络腮胡。他总觉得这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再往前就是日光堡,”凯恩自顾自的介绍,“它可有不少年历史了呢,不过日光城更久。当然,仅次于给你留下悲痛回忆的亚述,啊哈!”肯尼厌恶地瞥了他一眼,但凯恩视而不见。“日光位于苏美尔西境,它将乌鲁克、乌尔、亚述沟通在一起。有人说这儿不仅古老悠久,雄伟壮丽,超越人们的记忆,更令建造埃利都的水神恩基都自愧不如,当咱们的恩基神见到日光城的第一眼,便发现他建造的埃利都简直丑陋不堪。”他笑了笑,“当然,这些话是出自日光的吟游诗人之口。”

肯尼认为凯恩·艾琳更适合当吟游诗人,这家伙说话向来添油加醋,但这座伟大城市的华丽宏伟不可置否。几乎整个苏美尔的色彩都在日光城,正如太阳的光是七彩一般,街道两旁挤满了建筑物,呈现着深浅各异、如梦似幻的玫瑰、金桔橙、翡翠绿、紫罗兰、以及棕褐色调。

他们经过一道雕着太阳纹章的青铜拱门时,肯尼发现那些光芒是精致的翡翠、黑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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