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离开前还要先让她回一趟家。封戎觉得,十几年加起来,都没这十几天做的事多。
又过几日,桃花的病已是好得彻底,也实在是没办法再老老实实地躺着,每天就是坐在洞口裹着兽皮,望着脚下一片白茫茫,心中对下山这个提议能否真的实行,实在是没底。
就算封戎告诉她下不了山,也不能怪他,这漫山的积雪和桃花前几日的想象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远远的,一个黑点以极快的速度在雪地上奔跑,又似跳跃,身形灵活,一起一落都能感觉到极大的力量。
转眼间,已至山脚。
桃花认得,那是封戎,在这样的积雪下还能有这样的速度,根本不必做第二人想。况且,连着几天都站在洞口看着他回来,一举一动,早已熟悉。
可这次,封戎的手里拎着的不是兽皮,是一个包袱。
封戎见到桃花站在洞口裹着兽皮冻得瑟瑟发抖,心中一紧,道:“进去。”顺手将包袱塞到她手里。坐一边静静看着。
桃花满心疑惑地打开包袱,原来,并不是包袱,而是卷成了一团的一件兽皮衣。软而短的绒毛,灰黑的颜色,似曾相识。忽然心念一动,这不是她连吃了十几天的那种小兽的皮吗?竟被做成了衣服!
如此想来,封戎定是早就有为她做件衣服的打算,否则不会连着十几天只打那一种猎物,能遇到猎物就已是不易,他还刻意去找,想必难上加难。。。
桃花捧着衣服,眼睛有些酸涩,一个大男人怎么做起一件衣服她想不出,摸着兽皮拼接处,皆是细细的兽皮搓成条缝起,她曾见过他腰间有一把细长的匕首,发着乌沉沉的光,但从未见他用过。想必是极宝贝,而这样细的皮线,若不用刀,是做不出来的。与猛兽生死相搏时都舍不得用,却用在了一件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