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开泰二十四年的一桩案子。
士子吕方,向清溪县县衙报案,溪河一伙劫匪,杀害张一谦,及其书童。而其本人,却侥幸逃出升天。
“吕方,你脱逃之后,为何不来报案,迟迟推辞了五天。”
“县尊大人容禀,学生乃是这届考生,脱逃之后,立即前往天相城参考。若我那时前来报案,这伙匪徒必然拦阻,学生恐怕难逃劫难。学生考完之后立马赶回来报案,歹徒已然松懈,才有性命见县尊大人。”
清溪县县令向天杀城司律部求援,司律部雷厉风行,一举将匪徒擒获。
匪徒临死还反咬一口,状告吕方,杀死同窗张一谦。
这伙匪徒,以绑票勒索为主要手段,其中不乏撕票的行为。
县令直接判其有罪,且诬陷国朝士子,罪加一等,秋后问斩。
直到承丰十七年,司捕司,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尽管闹得沸沸扬扬,张一谦的父母依旧不行。吕方待这二老如亲身父母,每年回家都会前往拜访。且吕方的官声,一直都是刚正直达,乃是天毅王朝官员的典范。
可是,当不漏云将当年的书童找到的时候,张家二老登时翻脸。
匪徒状告吕方不果后,呼叫,“不信的话,张家书童可以作证。”
那个时候,大家以为张家书童早就遇害,但谁能想到,短短五天时间,这货匪徒竟然将书童卖给了东碧的一个商人。而这个商人,竟然转手之后,不知所踪。
四野之间,都羡慕中碧的文化,很渴望拥有来自中碧的下人。这种畸形的自豪感,并不稀奇。中碧百姓为奴为婢,比四野之间的人,高处许多。都以有来自中碧的仆人为荣。
书童张青回到滇州,神泪俱下,道尽流亡东碧的苦难。
“都是那些该死的强盗害的。”
张青双眸怒火炽烈,“那伙强盗已经死了,可另外的凶手,却仍逍遥法外。”
“凶手,还有凶手?”
张家二老同样愤怒,“是谁,快说,是谁?”
“就是吕方,当初,是吕方将少爷推下河的。后来,他又独自逃跑,激怒了匪徒,将我的腿生生打断。”
张家一张状纸,将储相吕方告到延溪府。延溪府知府,哪里敢受理,当即驳回。
张父仰天大骂,骂天下官官相护,骂吕方,是凶手,是狼心狗肺的**。
他的骂声,勾起了百姓的怒火。在滇州,无数人在家里,悄悄给吕相立生祠。
冲突一触即发,张父在这场争执中,不信毙命。延溪知府眼见闹出了人命,不管不行,要抓凶手。谁都没想到,很多人自认是凶手,愿意就此伏法。
在滇州,吕相有生身活命之恩,这里民心所向。延溪知府,只得将张家指认之人关入牢房。
次日,张家全家素缟,抬着张父的棺材,继续状告吕相。
延溪知府头大如斗,事情闹大,不得不受理此案。
张家状告吕方,推张一谦入河,打断张青的腿,与匪徒狼狈为奸,罪不容诛。
延溪知府哀叹一声,“你说吕相,不,吕方与匪徒合伙,那其后,又为何将匪徒高发。”
张青道,“或许是分赃不均,或许是反目成仇。”
“那好,本官问你,案卷上记载,张一谦,因为危机之中,才失足跌落河中。”
“不是,是吕方将我家少爷推入河中。”
“卷宗上,因为歹徒欲要杀张一谦,这才不慎跌入河中。吕方只是将其推开,躲过匪徒的杀害,张一谦不慎落水,可是如此。”
“那歹徒,只是想吓唬我家少爷。吕方听了歹徒的挑拨,怕死,这才将我家少爷推入河中。”
延溪知府一拍惊堂木,“大胆,竟然歪曲事实。那伙匪徒,短短三五天,已杀害六七命无辜者,你居然说他们只是吓唬你们?”
“就是吓唬而已,并没有真的要杀少爷。他们还要留着少爷,勒索钱财,怎么可能自断财路。”
“你既说歹徒为了求财,张一谦落水后,匪徒为何不救。吕方本打算营救,却被歹毒制止,你当时,是不是也被歹徒阻止。”
“是······,可是当时,匪徒真不想杀少爷,他们只是为了求财,是吕方害死了我家少爷。”
“张青,本官问你,你的双腿,可是吕方为了取得匪徒信任,亲手打断的。”
“没错,是,他为了取信匪徒,对小人下了毒手。”
“卷中上说,吕方和你一起逃跑,你不慎中箭,吕方背着你一起逃跑,但实在跑不过。遂将你藏于草丛中,孤身引匪徒离开。若是因中箭伤,医治不及,最多不过瘸腿。而被木棒打断,却截然不同,你可让仵作检验你的右腿。”
“大人,他的腿,确实是因打断而残疾的。”
“吴捕头,你且瞧一瞧。”
吴捕头仔仔细细检查张青的断腿,“大人,这位兄弟,真是条汉子,这样的手段都能用。”
“哦,如何讲?”
“他这腿,确实是被打断的,却绝对不是二十年前断的。若是旧伤,血肉早已长好。但未愈合的血肉,显然说明,是新伤。”
虽然能够确定对方在诬告,延溪知府冷汗直流。这是一个大阴谋,针对储相吕方。
“张青,你可知罪。”
张青压住心底的慌乱,“有罪的是吕方,小人有何罪?”
“大胆,你因被卖到东碧为奴,从而记恨吕方,故此诬告,你可知罪。”
张家的人哭得昏天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