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千年,埋骨万里。

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x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x”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是戏谑、轻蔑和嘲弄,也许真相是他看我时眼里什么都没有。

我时常猝不及防地开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顶。有那么多人遇上一段情缘,我却只遇到一段孽缘。

其实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留了我两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机送我回寝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过去。


状态提示:8.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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