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带爹穿越坑夫婿>第十四章、卖毛豆

钱举人是在青岗县的身份可谓是举重若轻。他一发言众人皆拭目:“你可曾记得,我六年前去京城赴考,却连考场都没进,就打道回府了?”

同行友人轻轻点头。

钱举人陷入对往日的回忆:“老夫读了半辈子书,又得中举人,自觉学识不差,谁知到了京城,才知自己犹如井底之蛙,看不见我大梁朝人才辈出。某虽觉得榜无望,却也想去考场一探究竟。”

“那后来又为什么没去呢?”毛豆问出了众人心声。

钱举人郑重对芸娘作揖。

“因为我?”芸娘也觉得意外。

“正是,当日京城的熙春楼也是以文会友。姑娘以一首《咏荷》夺得魁首,令在下佩服不已。纤云姑娘,当时不过双十年华,却有如此才华。某自觉羞愧,便回乡努力攻读。”连一个年轻女子都比不过,钱举人自然失去了参考的信心。

“不过侥幸罢了!”有人质疑芸娘的能力。

“非也,非也。熙春楼每逢一季,便有赛诗会。纤云姑娘所做的诗,连续三年在熙春楼排名前十。”京城啊,聚集多少五湖四海而来的文人学子。排名前十那是十分了不起的了。钱举人表态:“今日若说纤云姑娘没有资格站在这里,那钱某就更没有资格站在这里了!”

“芸娘愧不敢当。说起当日,芸娘所做只当四五,皆因用时稍短才得魁首。这也是当日诸位学子先生,见芸娘乃是一介女流而礼让,芸娘才得以率先提笔。”芸娘谢过钱举人仗义相助。

“看来京城的学子不单学问好,就连气度,也比一般乡下地方的人好!”小翠插话嘲讽道。

“小翠不可无理!钱先生的心胸眼界皆非常人所能及。若能高中两榜,定能为一方百姓造福。”

“我正想着,是否参加明年的春围,有纤云姑娘这话,钱某倒要去试一试了。”钱举人顿时信心十足起来。

就是在现代,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脸对女子服输的,钱举人确实是心胸开阔之人。

至于对对子一事,到再无人提起。

再看看张涛那一桌,满桌子的菜却只剩张涛一人傻眼了。

程柏见状,顺势邀请钱举人一同共饮,就坐在了张涛那一桌。一时宾客尽欢。

“那个,程叔喝醉了!”张涛看样子也醉的不轻,和熙春楼的伙计,把程柏毛豆送回来。

程瑶差点没气死,自家老爹又不能不管。打理完两个醉鬼,一看林九还在院子里。

“你还不走啊,等着我给你做饭啊!”程瑶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谁知道林九居然还敢点头:“今日耽误了做工!”耽误了做工就没钱吃饭了。

哎呦,这是我害的?我被你盯了一天,在自己家连口水都喝不着。程瑶仰天长叹,真是被起晕了。最可气的是下面的时候,她居然也给林九下了一碗。

程家持续低气压,程柏和毛豆苦着脸,看着眼前的稀饭和酱菜。

“老爷,我们还要吃多久的酱菜?”毛豆见程瑶转身进厨房了悄悄的问道。

“估计要等到她气消了!”程柏认命的吃起稀饭配酱菜。

“那她什么时候气消?”

“过两天就好了。”程柏含糊的说着,他也不确定。

程瑶打扫完厨房出来一看,院子扫干净了,水缸里的水也装满了,碗筷也洗好放在桌子上。

看来反省的还算深刻,但是这样远远不够。程瑶的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毛豆正在院子里洗衣服,顿时觉得背后一凉。

“毛豆!”

“有,小姐!”毛豆立马放下衣服正立。

“快洗好了吗?”

虽然眼前的小姐笑眯眯的样子。毛豆却觉得更加不安:“老爷的洗好了,我的快好了。”

“没事,没事,我就是和你聊聊。”程瑶轻轻地拍拍毛豆的肩膀,随即自己也搬了一个凳子坐下:“今天的酱菜味道如何?”

太难吃了,毛豆看了一眼程瑶的脸色,绝对不敢说实话。

“其实我不喜欢。”程瑶感慨。

“小姐,我也不喜欢!”毛豆期盼的看着程瑶,可以吃百味斋的肉包子吗?

“但是,不喜欢也要吃!”看着毛豆瞬间变脸,满足了程瑶的恶趣味:“知道你们昨天花了多少钱吗?三十五两!知道可以买多少肉包子吗?七千个肉包子。”

七千个,毛豆掰了掰手指概念模糊。

“一天三餐都吃肉包子,每餐两个,够你吃三年多了。”

“哇!,这么多!”毛豆惊呆了。

“是啊,你一餐就把你三年的口粮吃掉了。要知道,你们俩来这里是不带钱的,吃的用的花的,都是我的!我现在每天还给你们提供酱菜稀饭,是不是很不容易。我才比你大一年半,我就要赚钱养家。明明你才是下人,却可以一餐吃去三十五两银子。”程瑶偷换概念毫不心虚,今天她就要好好教育一下。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毛豆。

实际上,昨晚程瑶只多掏了五两银子,其中的二十两是程柏题的诗所得奖励,还有十两是程柏原来剩下的。

“小姐,你不要赶我和老爷走,我们会赚钱养家的。我们去干活。我们可以去!”毛豆的声音戛然而止,他们可以干什么活来着,他实在想不出来。

“那是我亲爹,我怎么也不会赶他走,但是你嘛,指不定哪天,我就给卖了。养不起,太娇贵。”据说毛豆如果不是遇见程柏,险些被卖去当小倌儿。那些个小男生就是当成女孩娇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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