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哦?”
“想要做点事,我现在只有些头绪,就不说了。暂时就帮家里的饭店干点活儿,乡亲们要是哪天请客办喜事,又不想做饭,可以来这里,我亲自下厨为你们做,味道不好颜值凑,相信客人们也不会有意见。”
有人笑了起来,尤其靠近彦朗的胖大婶最夸张,笑得前仰后翻的,手里的瓜子掉了一地。
有人马上就质疑了起来:“大明星还会做饭呢?这可新鲜了。我今天就在你这里吃,可一定要是你做的啊。”
也有人对身边的人说:“昨天中午远远的就看见朗朗在杀鸡,又在厨房里忙叨,就像看见小时候的朗朗一样,什么活儿不会干啊,当大明星不也要吃饭吗?”
当然还有直接的人说:“你做是做,味也不能差啊!”
彦朗等东一句西一句的说完,笑了:“要不这样,想提前试试我手艺的,中午就留下,等我这些日子忙完了,请所有乡亲们吃顿饭?注意啊!不要份子钱,带人带嘴来就可以了!大家说,好不好!”
“好!”大家似乎就等着这句话,马上拍起了手掌。
乡亲们看热闹,也是热情,彦朗耐心的陪着,半个小时后,老村长发言说话,大家才散去。
留下吃晚饭的人比想象的少,一共不到二十人。除了当地人生活简朴外,自然还是因为不太信任彦朗的手艺。
彦朗先招呼靠近了自己的一桌,都是他曾经的朋友同学,还有和他父母关系好的长辈,彦朗把他们凑成一桌,聊了一会儿,才起身去另外一桌。
然子紧跟着站起来,附耳说了一句:“小叔左边的人你还认识吗?金家的老二,叫金奎,不是好东西,小叔跟他走的近,来咱们店吃饭就签白条,要找他收钱,小叔还说我不想活了。你要小心啊,听说他还捅人进过监狱的。”
彦朗顺着看过去,在角落靠窗户的桌边看见了彦广禧,他身边还有六个人,低头吃着瓜子,人手夹着一根烟,也不知道在聊什么。
彦朗的视线落在那人的脸上,模样和记忆中的人没什么变化,留着寸头倒是精神,从他的角度可以看见男人筋肉紧绷的胳膊上狰狞的青色纹身。
叫金奎的那个人他有些印象,从小就不学好,比小叔的文化成绩还低,说是小学读完就不读了,是地方一霸。尤其印象深刻的是他家还养了一只大黑背,也是镇上的狗老大。现在还记得他读高中放假回家的时候,金奎牵着他的大黑背在镇子里溜达,见到人还会打声招呼,但是很多镇民看见他却会远远的就绕道走了。
那时候的自己也不例外。
没有远仇没有近恨,这个人要是做点什么,怕是自个儿那不省心的小叔忽悠的了。
彦朗走到桌子前,打了声招呼。
这种地方恶霸不能惹,虽然麻烦,但是处理好了关系,未必不是一个助力。
七个人,围了张桌子,每个人手上捏着一支烟,烟雾缭绕的,看人都用眼尾看。彦朗刚靠近,彦广禧就说了:“金哥知道不?这一片没有不认识他的,是我兄弟,你可得把他当长辈一样尊敬。”
彦朗懒得理会彦广禧的话,视线直接落在了金奎脸上,笑道:“奎哥,这么多年没见,你没怎么变,更成熟更英俊了,这个发型比记忆里的帅多了,男人。”
金奎皮笑肉不笑的点了一下头,也不做表态。
彦朗干脆的说:“午饭我请客,到时候跟大家喝一杯。”
“行,忙去。”金奎倒是没有为难他,挥挥手就走了。
彦朗走出几步,就听见小叔迫不及待的说着:“金哥,你不是一直不喜欢这小子吗?我都把人叫你面前来了……”
金奎的回答没有听见,彦朗已经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