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怕是喜欢这里。”王怜花笑道。
桃朔白轻一嗅,点点头:“这地方不错。”
李寻欢对这二人关系有些好奇,倒是曾听父亲提及王怜花有位挚友,但李寻欢每每追问,李父都是含糊其辞。李寻欢这短短功夫就发觉王怜花很迁就这位桃公子,又因王怜花扮着女子,瞧着、竟真是一对夫妻,没半点违和。
阿飞只静静跟在后面。
等入了别院,但见这内中建筑并不出奇,平平常常,倒是材质很好,算得上称道的唯有别院中的布局和草木。别院中局也是古朴大气,内中除了几个看守打扫的仆人,并无什么人,鸟雀来却欢呼,越发显得此处清幽。
阿飞恍然:“这里倒的确合乎桃前辈的喜好。”
几人坐在园中的石桌前,李寻欢先说起酒楼中的那场争斗:“阿飞既是为金丝甲来的,为何金丝甲不见了却不着急?”
阿飞已知这李寻欢与王怜花的渊源,便没兜圈子:“听闻金丝甲刀剑不入,乃是一件至宝。我学剑时便发过誓,一定要用至阳之剑,斩尽天喜爱邪祟,扬名天下!所以我虽是为金丝甲而来,却也不为金丝甲。”
“原来如此。那王前辈此行……”
“你可真能躲,关外一躲就是十年,连江湖中的消息都不知道了。”王怜花仍旧是讽刺他一句,这才面色郑重:“我得到消息,江湖中出了一件宝物——《怜花宝鉴》,内有武功、下毒、易容、苗人放虫、摄心术等,且这《怜花宝鉴》就在兴云庄!”
李寻欢愣住:“《怜花宝鉴》?这,莫非是王前辈所著?”
王怜花嗤笑,眼神却暗沉:“怜花宝鉴……江湖人一听便会猜到我身上。我的确是在有心留下一本毕生心血合成的宝鉴,好寻一位传人,但这本书却还不曾问世。我倒想知道,是谁有这般的能耐,能替我做出这本《怜花宝鉴》。”
王怜花意外得知江湖中这个消息,吃惊不小。
他刚刚想留下这么一本书,还未开笔,江湖中就有了消息。他这作书的念头仅仅只和桃朔白提过,外人不得而知,自然不是泄密的缘故,定是有人想借他的名头施展什么阴谋。恰逢阿飞要出门历练,沈浪白飞飞却不喜江湖纷争,再加上家中还有个几岁的小魔女闹腾着,便托他在外照看几分。而王怜花本来江湖中放出的消息惊诧归惊诧,恼怒归恼怒,却并无要来给天下人澄清的意思,他们闹的越欢快越有意思,之所以出来……却是因着桃朔白要出来。
桃朔白的那点秘密,他问过,悄悄查探过,皆是一无所获,只能作罢。
“我倒是没留心此事。”李寻欢的确尚未得到消息,但一听牵扯到兴云庄,不免就担心起来。毕竟传出此等消息,岂非将兴云庄拖拽于漩涡之中?
“怎么,不打算回去看一看了?小时候怎么就没瞧出来你是个痴情人,还是蠢人!”王怜花这话可是很刻薄了,他就是看上不李寻欢对待感情的处理方式。当年林诗音那个女娃娃他也见过,聪敏漂亮,人也善良懂事,据说这两人青梅竹马感情很好,怎么就闹到悔婚的地步了?
李寻欢还没被人这么骂过,却也没恼,只是苦笑。
“若不是看你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子,我连骂都懒得骂你。”王怜花摆摆手,让他自去忙,又对阿飞说道:“行了,你也走吧,知道你不想呆在我眼皮底子下。在外行走,多长个心眼,特别是遇见漂亮的女人别那么容易上当!”
“两位前辈放心,阿飞会小心谨慎的。”阿飞心底一松,连忙告辞,与李寻欢一同出了别院,在门口两人做别。
阿飞自去继续他的历练之路,李寻欢则下定决心去一趟兴云庄。
别院内,王怜花已卸去易容,仍旧是一身绯衣,年近四十,瞧着却只二十四五。尽管他觉得这些年自己武功日益精深,放眼江湖绝无敌手,但他的巅峰状态应该在中年,正如沈浪如今便维持着三十出头壮年的模样,每回见他如此年轻,熊猫儿都要打趣几句,白飞飞与百灵也颇为嫉妒,毕竟女子更在乎容貌。他嘴上得意,心里却清楚,他此番状态得益于桃朔白。
相较于他,桃朔白才是二十年毫无变化的那一个。
“你有什么打算?”王怜花很好奇他执意出来的原由,总归两人时刻在一处,他就不信看不穿。
桃朔白哪里不知他的小心思,坦言道:“你可记得江晓语?”
王怜花眉梢轻挑:“怎么提起她?”
王怜花虽早在多年前收缩了明面上的产业,可他这种人,明面上放弃就罢了,暗地里依旧要有自己的基业,这是他的野心,是他的兴之所至。因此,哪怕对于如今的江湖人而言,王怜花已是上一辈的人物,是过去,是传说,可实际上,他的触角遍布关内关外,甚至朝堂,江湖中的大小消息都会汇总到他手中,所以他才会在李寻欢都不知晓的时候,就得知有人闹出《怜花宝鉴》的事。
提及此事也是古怪,竟一时查不出何人散布。
此时提及江晓语,倒令他对此事越发重视,毕竟江晓语的来历他很清楚,如今的手段行事他也颇有几分赞赏。甚至,原本这一行出来,他就有意去见江晓语一面。
“江晓语来历不凡,如今江湖中又出现了这种人。”
王怜花几乎一点就通:“我明白了,早先我竟忽略了此节,原来如此。”
王怜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