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骏的车架来到念奴的郡主府外,守门的侍卫十分有眼力,远远见到是少将军的车马,便主动打开了中门,让马车直接开进了府里。
张骏下车,就迎面看到念奴提着长裙飞快地赶过来,把随身侍候的女官远远落在后面。
“姊姊!”张骏上前一步,鞠手拜道:“弟来迟了。”
念奴满心欢喜地扶住张骏,问道:“怎地,路上有事耽搁了?”
“非也。”张骏摇了摇头,道:“顺路去了一趟金城郡治中从事史陈珍的府上,小坐了片刻。”
这时,彩蛱也从车里出来,对着念奴款款一礼,道:“女婢拜见郡主。”
念奴的眉头不自然地微微一皱,旋即又松开,也不理彩蛱,当她是空气一般,对张骏道:“骏弟好兴致,来姊姊府上,也不忘带着美姬。”
张骏在看到念奴皱眉时,就知道大事不妙,他竟然忘记姊姊是不待见彩蛱的,不晓得是不是美丽的女人之间天生就会有敌意,总之今天如果不把眼前这位小祖宗哄高兴,以后准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姊姊明察,骏本以为陈府只有内眷,考虑到弟这一男子上门拜访多有不便,故而才携彩蛱同行。”张骏用纯真无邪的眼神看着念奴解释道。
见其闻言后脸色果然缓和不少,他又连忙对彩蛱挥手道:“你先乘车回府吧,吾晚些回,不必在此侍候。”
“诺······”彩蛱面无表情的又施一礼,转身回到了车里,赶车的侍卫也十分有默契,极为灵活地调转马头,一溜烟就退了出去。
“姊姊······”张骏拉住念奴的衣袖,讨好道:“弟弟方才在陈府上作了一首从军行,说与你听可好?”
念奴的眼睛一亮,嘴上却不依不饶地道:“哟,不但携美同行,还吟诗作对。骏弟很是逍遥嘛。”
张骏尴尬地笑了笑,心道这个姐姐越来越难哄了,以后可要更加注意,能不惹到她就尽量不要。他笑着将方才发生的事当做趣闻说给念奴听,当她知道那贾正道和一群所谓的才子是为了追求一个脸蛋奇丑的小娘时,也掩着嘴笑了出来。
见姊姊终于发笑,张骏心里总算松了口气。他和念奴并肩同行,向后花园走去,路上问道:“姊姊,阿父最近身体如何?”
念奴闻言,顿时没了笑容,叹了口气道:“耶耶的身子骨一直不好,去年冬天的咳病也留下了病根。医师已经诊断多多次了,让耶耶注意休息,可他就是不听。”
张骏心里一阵默然,按照历史记载,叔父张茂只剩下三年阳寿了,时不我待啊。他先是宽慰念奴道:“姊姊不要太过忧心,阿父春秋鼎盛,自有天相,列祖列宗也会庇佑。”
“但愿吧······”念奴不想再说这些烦心事,嘴角带着笑意地打趣弟弟说:“骏弟这次可真是出尽了风头,从今往后,在文武百官面前也更有分量了。”
“嘿嘿!”张骏也笑着说:“全赖将士用命,不然弟弟早就留在陇西了!”
“啊!”念奴惊讶地捂着嘴,担忧道:“弟弟是不是受了很多苦?”
“没有!没有!”张骏连忙摇头,他不敢让姊姊知道那些糟心事,便只捡有趣的军旅之事说起来。念奴虽然并非见识浅薄的女子,但毕竟没有经历过沙场征战,瞬间就被张骏口中所说的一件又一件趣事给吸引住了。两人在花园中漫步,走走停停,说到有趣的地方,还会一同大笑起来。
当念奴听弟弟说有一个叫李弇的小卒偷偷攒着一串耳朵要带回乡祭祖的时候,才幽幽叹道:“胡虏才入主中原几年,就给百姓带来如此大的伤痛,恐怕没有一百年的时间,这种刻骨的仇恨是不会消失的。”
张骏赞同地点头道:“姊姊所言有理,不过骏还是觉得一百年太短了······”
“难道一百年后还要持续这种仇杀么!”念奴惊道。
“是!”张骏肯定地点头道:“胡虏不把咱们汉人当做人看,在他们眼里,汉人是可以随意虐杀取乐的两脚羊。这不光是朝代的更迭,更是亡族灭种的祸患。起码要二百年,这种刻骨的伤痕才会平息。”
“二百年!”念奴摇摇头道:“这世道,究竟是怎么了,二百年······二百年······”
张骏不忍告诉姐姐,其实二百年还不止,从永嘉之乱(公元311年)到隋朝建立(公元589年),一共是278年。在这二百七十八年的时间里,整个中华大地上,最主要的矛盾就是南北矛盾——即汉人和胡人为了争夺生存空间而进行的殊死搏杀。
什么人道、公平、正义乃至于人性,统统都被屠刀砍个稀巴烂,这是武人至上的年代,万千黎民被他们踩在脚下,没有任何幸福可言!
这时,念奴突然抓住了张骏的手,眼里噙着泪水,颤声道:“骏弟,你将来可要爱护百姓,千万不能做人神共愤之事!”
张骏感受着手上传来的巨大力量,心中仿佛被重锤擂过一般,也紧握住念奴的柔荑,开口道:“姊姊,弟早就说过,吾乃姬姓少昊之裔,汉常山景王张耳的子孙。此生定要金戈铁马,扫荡群雄,进则匡扶晋室,还于旧都;退则雄立西陲,牧守一方······”
“还有······”两人四目相对,张骏目光前所未有的坚定地道:“吾一定会保护好身边的亲人,绝不让任何人伤害他们!”
“君子一诺,驷马难追!”念奴也同样感受着弟弟从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