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青春校园>重生之抱个金大腿>第229章 已经改口了

因为心里面想着事儿,林远振几乎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

其实他早就该明白的,林立中对他本来就没有什么父子间可以说的情分,之前也不过是他想要维持两个人的关系而已。

现在有了钱,而且林远振相信,顾楷给林立中的肯定不是什么小数目。

那么一大笔钱和他这个人比起来,对林立中来说当然是前者更加重要。

所以,早该明白这些道理的他,没有什么为这件事情郁闷的必要了。

林家村的地方可是不大,谁家有点儿什么风水草动的消息基本上很快就能到家家户户都知道的程度。

所以,林远振不是林立中的亲生儿子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几条胡同。

对于这个消息,大部分人真的是非常惊讶的,毕竟这件事情之前真的是没有任何人知道。

而且现在据说林远振的亲生父母还是城市里面有头脸的大人物,这就更让人惊讶了。

林立中当初买孩子的事情自然也就众所周知了。

不过倒也真没有什么人对这件事有什么不好的看法,因为在农村买卖孩子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直接送人的也不少,所以没有什么稀奇的。

所以现在大多数人最大的想法是,难怪林立中对林远振和林远辉这兄弟俩的态度差那么多啊。

原来还有这么一遭。

因为这件事情,林远振去林立中那里牵狗的时候也有不少人围观他,不过也没有上来说什么。

这个时候实在是太不好说什么了。

所以林远振就那样淡漠地从林立中的手中接过了狗链,然后对着林立中说了句“谢谢您这么多年的照顾”之后离开了林立中的院子。

林立中看着林远振的背影莫名地觉得心里面有些说不清楚的感觉。

但是最终他也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林远振不想在林家村多留了,现在他不是林立中亲生儿子的事情刚刚传开来,有不少人都在议论,他在这里只会成为话题的中心。

所以他和顾楷他们商量了之后,转过天的早晨他们开车离开了林家村启程回津市。

大黑现在个头非常大,如果直立起来快有一个成年人高了,而且眼珠黑亮,看上去十分精神。

幸好顾成泽开的这辆车空间比较大,不然的话再装一个大黑真的是有点儿挤了。

“这狗看着就很精神!”顾楷笑着说道。

林远振笑着摸了摸大黑的头。

大黑还是识得林远振的气味的,毕竟林远振才是当初第一个把他买回来的人,虽然那时候他还是个小狗崽儿,所以现在大黑在林远振旁边是非常温顺的。

“不过你们那小区养狗可能不太方便吧?”顾楷想了想道,“这狗太大了,养在屋子里面可不好。”

林远振点了点头,这个也是自己女儿提了几次想要把狗带到津市而他没有答应的原因。

他们的那房子虽然不挤,但是如果再加一条狗可就不行了,何况还是大狗。

“要不然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把狗送到京市,那儿房子有院子,足够大黑玩儿得开了,”顾楷笑着说道,“那儿也有人能专门来照顾它。”

顾家在京市的房子是别墅,养一只狗当然不是什么问题了。

而且顾楷也还是有别的私心的。

他和苏清夫妻俩是想要和这个儿子多相处的,多相处才能加深感情,才能亲密起来,但是苏清还能在儿子家住,但是顾家在京市还有很多公司和生意要忙,他不能长期留在津市,津市只是有顾家的分公司,他常驻这里意义也不大。

所以顾楷最希望大儿子一家能愿意搬去京市和他们住在一起。

不过,顾楷也清楚,这个可能性不太大。

所以如果现在他把这只据说自己孙女儿最喜欢的狗带到顾家去,起码孙女肯定会想要常常去看的吧,京市和津市离的也不算远,那样的话当然林远振他们也肯定会一起过去的。

这样的话,他们自然就能够多些亲近的机会了。

林远振听到顾楷的提议不是觉得没有道理的,可是把狗给送到京市的顾家……

“我回去问问晴晴吧,看看她愿不愿意。”林远振说道,“这狗屎她喜欢的,得问她的意见。”

顾楷点点头:“这也是应该的,晴晴很懂事儿,她的意见非常重要。”

他们晚上到了津市,等进了林远振家门之后,有一件让顾楷既高兴又觉得……有点儿吃醋的事情。

原因无他,就是自己的妻子苏清不过是在大儿子家住了两天,现在居然很得孙女儿和孙子的喜欢了,还有周玟,现在她竟然已经喊“妈”了。

这实在是……进展太快了。

对于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让儿子对自己敞开心扉接纳的顾楷来说,真的太让他吃醋了。

如果林兆晴知道自己这个亲爷爷的想法一定会觉得很好笑的。

实际上苏清真的是个聪明的人,而且非常擅长看出别人的弱点。

比如她就看出来了周玟是个善良又心软的人,所以经常和周玟说一下林远振三岁以前的事儿,还有自己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好好过过日子的事儿。

这些听在周玟的心里面当然觉得不好受了。

尤其是苏清本来就是自己丈夫的亲生母亲。

这个称呼本来也是应该叫的,不过就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所以周玟心软地苏清的请求下喊了她“妈”,并且无奈地接受了苏清所说的后补的改口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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