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礼是古代嘉礼的一种。为汉族男子的成年礼。成年礼起源于原始社会,表示男女青年至一定年龄,性已经成熟,可以婚嫁,并从此作为氏族的一个成年人,参加各项活动。成年礼(也称成丁礼)由氏族长辈依据传统为青成人举行一定的仪式,才能获得承认。华夏族的成年礼,为男子冠礼,女子笄礼。经书记载,实行于周代。按周制,男子二十岁行冠礼,然天子诸侯为早日执掌国政,多提早行礼。传说周文五十二岁而冠,成王十五岁而冠。古代冠礼在宗庙内举行,日期为二月,冠前十天内,受冠者要先卜筮吉日,十日内无吉日,则筮选下一旬的吉日。然后将吉日告知亲友。及冠礼前三日,又用筮法选择主持冠礼的大宾,并选一位“赞冠”者协助冠礼仪式。行礼时,主人(一般是受冠者之父)、大宾及受冠者都穿礼服。先加缁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后授以爵弁。每次加冠毕,皆由大宾对受冠者读祝辞。祝辞大意谓:在这美好吉祥的日子,给你加上成年人的服饰;请放弃你少年儿童的志超,造就成年人的情操;保持威仪,培养美德;祝你万寿无疆,大福大禄。然后,受礼者拜见其母。再由大宾为他取字,周代通常取字称为“伯某甫”(伯、仲、叔、季,视排行而定)。然后主人送大宾至庙门外,敬酒,同时以束帛俪皮(帛五匹、鹿皮两张)作报酬,另外再馈赠牲肉。受冠者则改服礼帽礼服去拜见君,又执礼贽(野雉等)拜见乡大夫等。若父亲已殁,受冠者则需向父亲神主祭祀,表示在父亲前完成冠礼。祭后拜见伯、叔,然后飨食。此加冠、取字、拜见君长之礼,后世因时因地而有变化,民间自十五岁至二十岁举行,各地不一。清中期以后,多移至娶妇前数日或前一日举行。某些地区自宋代以来,仪式简易,不宴请宾客,仅在本家或自家范围内进行。《仪礼.士冠礼》贾公彦疏:“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云:‘冠而生子,礼也。’”又《仪礼.士冠礼》:“始加(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老无疆,受天之庆。’”宋朱熹《朱子语类》卷八九:“[冠礼]是自家屋里事,有甚难行?关了门,将巾冠与子弟戴,有甚难?”
汉代极重冠礼,《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试经,见他“尤能诵读”,欲拜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从命。汉代皇帝冠礼称加元服,汉惠帝行冠礼,宣布“赦天下”,开帝王行冠礼而大赦天下之始。汉昭帝加冠,大加赏赐、减免税赋、普天同庆。昭帝加元服,为与臣下冠礼区别,还专撰冠辞,为后世帝王另撰冠辞之始。汉代士庶冠礼,据东汉与“经神”郑玄齐名的“学海”,经学家何休所制冠礼,参用《仪礼?士冠礼》而简化,为一加。南北朝时由于五胡乱华,冠礼一度废而不行。到了隋唐才恢复汉家礼仪,唐天子、皇太子、亲王、品官等,都制定了各种等级的冠礼。不过,实行的并不是很多。经过汉后数百年的冲击,冠礼衰弱之势明显。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谈到,“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说当时有一位名叫孙昌引的人,“独发愤行之”,冠礼毕,仿当年赵文子见栾书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众卿士能对他有所教导。到外廷后,孙氏荐笏对卿士说:“某子冠毕。”不料众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说:“这与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堂大笑。可见,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礼为何物。而具体是几岁则不定,一般20岁左右。比如宋朝司马光在其《书仪》中,制订了冠礼的仪式:男子年十二至二十岁,只要父母没有期以上之丧,就可以行冠礼。《朱子家礼》也沿用了司马光《书仪》的主要仪节,但将冠年规定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并从学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义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而同样是宋朝的宋代士大夫还在冠礼的年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和争论。有人援引《左传》中鲁襄公十二而冠的记载,主张将冠礼年龄提前到十二岁,理学家程颐坚决反对。他说,“此不可。冠所以责成人,十二年非可责之时。”他认为,既冠矣,就必须责以成人之事,否则就成了虚礼。如果冠礼之后不能责以成人之事,则终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所以,“虽天子诸侯,亦必二十而冠。”
所以,在三国的时候一般男子到了十六岁,基本上都会行冠礼,一是当时人才的大量死亡,导致了人才的缺失,二是战争的需要,到了陈安穿越的晋朝,这种情况有过之无不及,只要行了冠礼的男子,才算是成年人,才能婚假,做官,甚至担任一地诸侯,亦或者是掌握国家礼器。
“你竟然得罪了阎罗殿?”陈慎有些惊讶。
“这可不是我得罪的,爹爹,小子告退了,明日就是我的冠礼了,还有很多东西我要去忙呢。”陈安直接冷笑的离开了房间。
陈慎看着这个似乎充满了怨气的老三,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