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玄幻奇幻>我和女巫有个约会>五十六章 招兵买马
简直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蒙古骑兵天下无敌,基本上靠的是弓箭,不像是欧洲重骑兵傻乎乎的只知道冲锋,冲锋个一两个回合,就冲锋不动了,蒙古骑兵打法很灵活,看见重骑兵基本上是策马就跑,一边逃走,一边向后方的敌人射箭。蒙古人称这种战法为“曼古歹”。

这种战术的精髓在于,一是从远距离攻击敌人,二是持续不断的攻击敌人,三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在这种攻击下不论敌人的精神和装甲多么坚强,彻底崩溃只是时间的问题。欧洲骑士大多配备重盔重甲,虽然近战时十分强大,机动力却根本无法和蒙古骑兵相比。如果碰上蒙古骑射手,不仅追不上,连逃都逃不掉,只有作箭靶子的份。

而且蒙古骑兵不像欧洲骑士那样完全依赖强攻,他们只有当先用弓箭把敌人杀伤大半时才与敌人短兵相接。现实世界的古代,蒙古骑兵就是靠这种战法在多瑙河畔大破欧洲最精锐的十万匈牙利大军,杀敌七万余,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红色多瑙河”,几乎彻底消灭了欧洲的抵抗力量。

杨毅想要的军队,就是这样一支轻骑兵的军队,为此跟琼斯也是研究了很长时间,琼斯是个真正的战士,很快领悟了杨毅的构想,完全赞成训练出一支轻骑兵来,所以战马是必要的一环,这也是为什么杨毅迫不及待的让福曼去买战马,起码要让洛克郡的这些土老帽会骑马,并且要骑得好,不管怎么训练,都必须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轻骑兵,他骑士老爷的银币不是那么好拿的。

战马还没有买来,但也不能小伙子们闲着,于是杨毅和琼斯就先制造了些长枪,说是长枪,骑士跟红缨枪差不多,杆子是木头的,只有枪尖是铁的,每天杨毅和琼斯就带着三十个小伙子扛着红缨枪围绕着洛克郡跑步,跟五公里一样,一天跑三次,先把体能练出来在说,跑完步,就训练走步和军姿,以及一些刺杀的本领。

总教头当然是琼斯,杨毅身在其中,不过是起到一个带头作用,目的无非是,看到没有,骑士老爷都跟着训练,你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乎,杨毅琼斯带领的三十个小伙子跑步,就又成了洛克郡的一景,甚至一些孩子无聊的也跟在他们身后跑……

洛克郡的人从来没见过有这样训练战士的,但只要有骑士老爷在,洛克郡永远不缺少热闹看,洛克郡人越来越习惯杨毅的稀奇古怪,杨毅也每天咬牙坚持跟着训练,不为别的,就为了一份安全感,特妈的,老子学魔法是不成了,成为一个伟大的骑士也够呛,可老子起码得有自保的能力……

别说,折腾了一阵子,杨毅这个小白脸之前的亚健康状态有了改善,人也变得精神了起来,一个星期后,福曼带人赶着五十六匹马,三十七头牛,五百只羊回来了,听到小孩子们来通知他,杨毅急不可耐的去迎接福曼,内心很是激动,老子的轻骑兵终于有马骑了,可是当他看到福曼赶回来的马,一张脸顿时就耷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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