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军事历史>破晋重圆>第七十二章 不一样的审美观

天已经大亮,门口两个小宦官也没有离开,半眯着眼小鸡啄米似的打瞌睡,司马衷假装咳嗽了一声,二人立刻惊醒,一见皇帝出来了,赶忙下拜道:“陛下恕罪。”

“你二人速去准备温水,朕要沐浴,另外去内府支取一贯钱,就当是对值守一夜的奖励了。”司马衷吩咐道,并没有在意他们打瞌睡,他修炼一晚比睡觉还舒坦,两个小宦官也算是尽职。

“诺,谢陛下赏赐。”两个小宦官大喜,这才注意司马衷身上净是污秽,便立刻去准备沐浴的温水。

司马衷看着两个小宦官的背影,满意地点点头,达到了黄阶初期就能看到他之前看不到的东西,比如,每个人身上的气流和气势。

二人身上没有一点真气波动,也没有练武之后的气势,很明显就是未曾修炼也未曾练武的普通人,不知道遇到修炼者和武者,还能不能看出来呢?

泡在一个装满温水的木桶里,用丝瓜瓤刷掉了身上的污垢,桶中的水也变成了如墨般的黑色,又换了一桶干净的水,抹上澡豆香胰,那浑身的臭味儿也随之不见。

“爽啊~”司马衷慵懒地靠在浴桶边沿,舒服的呻吟出声。

“咦?功法怎么自己运转起来了?”司马衷突然发现百会穴还在吸收着灵气,而自己没有引导,这些灵气却按照修炼时的轨迹,自动转化成了真气,继续往阴维脉和阳维脉中凝聚。

“难道修炼不用一直打坐?也不是多难嘛。”司马衷自言自语道,算了,反正没感觉到什么不适,说不定别人也都是这样呢。

洗完澡换了身衣服的司马衷,虽然在整体上没什么太大的改变,个头还是那么高,身材也没见胖瘦,可是洗精伐髓之后的皮肤却变得白皙,以前身上的一些黑斑小点也都消失不见,而且整个人多了一种缥缈的气质。

“咕噜噜~”一晚上加一上午没吃饭,司马衷的肚子也表示了抗议,虽说吸收的灵气也是能量,可这才黄阶初期,远没有达到辟谷的境界,让黄千亲自去给做点好的,司马衷就在花园凉亭里大快朵颐起来。

“嗯?秀儿你过来。”刚吃完便见李秀也来到了花园,司马衷知道李秀上过战场,也知道她练过武,可是他从李秀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上,却看不出她是何境界,难道判断境界的法门不对?

“陛下,您今儿怎么有兴致来这后花园?”李秀见司马衷打招呼,有些惊喜,三步并作两步就踏到了他跟前,她应该是刚刚锻炼过,鬓角还有些细密的汗珠。

“秀儿,你看朕有什么不同么?”司马衷刚洗了澡,身上还有一股清香,头发没有干透,只扎了个束带,随意的披散着,倚在亭柱边笑着说道。

“陛下您……您也开始涂抹脂粉了?”李秀走近一看,瞪大了眼睛好奇道。

说来也奇怪,司马衷来到大晋后发现,这个时代对男人的审美与其他历史时期都大不相同。

许多评书里称赞男人的相貌往往会说:“眼见此人天庭饱满,地角方圆,四方阔口,豹眼圆睁,鼻如悬胆,目似朗星。端的一个好相貌!”

但对晋朝大众偶像这么说就应该改成:“眼见此人肤如凝脂,唇赛点朱,面似月下白玉,腰如风中杨柳,口嘘兰麝,体溢芳香,端的一个好皮囊!”这话用在貂禅身上,固然恰当,用在魏晋男偶像身上,也无不妥。

也就是说,魏晋时期被认为帅的男人有些偏中性,司马衷第一次见卫乐时,就觉得他是个有些娘的小白脸,可是满大街的女子目光都在他身上,这让司马衷有些郁闷。

按照此时的审美标准,帅哥首先要白,最好比女的还白,比如王导那小子的皮肤就非常白皙,手拿白玉柄麈尾,手和玉浑然一体,大家看了都很羡慕。

称赞起男人,也往往用“玉人”表扬其白皙,许多玉人或者想当玉人的男人,就坚持在脸上抹粉,比如说曹魏时的何晏,就是一个典型。

抹粉的风气相当流行,朝堂之上有些年轻些的官员就喜欢化了妆再上朝,与那些不修边幅、扪虱而谈的名士们形成了两个极端,按照此时的说法是这些男人“胡粉饰貌,搔头弄姿”。

其次最好还有点体香。比如大帅哥韩寿,也就是司马衷前任连襟,就拿着情人贾午馈赠的香料猛用,周身香喷喷的,觉得很潇洒。

最后如果能再柔弱几分,那就更妙了。晋朝人觉得男子如果慵软无力,就能平添三分优美,“弱不胜衣”并非为女子所独擅,它也是帅哥的美德。

所以司马衷虽然觉得自己长得阳光帅气,可在别人眼里也就一般般,让他一个八尺汉子像女人一样整天化妆,想想就是一地鸡皮疙瘩。

当然也有和他一样不爱打扮的男人,比如王敦、祖逖……一行五人出门时总会有女子向卫乐、王导投水果,司马衷三人则无人问津,不过还好,也没人朝他们吐口水。

“涂脂抹粉?岂是朕这样堂堂男子所能做的?你过来,你摸摸朕脸上有没有粉。”司马衷一头黑线,拽着李秀的手就往自己脸上摸。

“咦?陛下皮肤好细滑,这么白皙竟真的不是抹粉所致,您是如何做到的?教教臣妾好不好?”李秀抚摸着司马衷的脸,惊奇的说道,她虽然也不太喜欢化妆,可她毕竟也是个女人,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皮肤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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