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好东西带着晖跃直奔珍馐铺子,珍馐铺子生意很好。
因为是饭点,人很多,生意十分红火,人来人往的大堂内也是有酒有菜,一派蒸蒸日上的气象,让一众掌柜老小步步生风,大堂内的让酒声,碰杯声,碟碟罐罐撞击声,再加上敲的劈里啪啦算盘声,声声入耳透彻。瞬间就让内心悲寂或是情绪低落的他乡异客心里感到亲切。
桑则带着晖跃直奔二楼,唤了店小二要了一盘西湖醋鱼,一盘酱香肘子和米饭。
晖跃高兴地直拍手,大吃特吃。
看着晖跃美滋滋的吃着这并不昂贵的餐饭却一副满足的模样。桑则心里又酸又怜。
她,是该好好安个家了,不然这生活总是东奔西走的,晖跃也吃不好,受不了正当蒙学。
若是只有她自己怎么都不用怕,可是晖跃从小身边只有他,再没其他兄弟姐妹,小小的她该是多么的孤独。
她有责任给晖跃一个家,一个正常的生活。
桑则暗暗下了决心。
吃饱后桑则领着晖跃又返回了当时约好的回村地点,那里已经聚齐了几个准备坐牛车的人。
桑则想,村中村民亲近,各自守望相助,这样以后晖跃也不会太孤单,她可以跟村中适龄儿童一起耍玩,到时候青梅竹马欢喜冤家,宜室宜家。就这么一直生活在村里也不错,只是不知李贵人会不会怨她没有给晖跃一个更好的人生。
只想着以后安生置家,等到晖跃出嫁给他奉上丰厚的嫁妆,让她的一生都能顺遂。
给晖跃教授武功是她自己的主意,虽然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就没有那么大的危险,可是万一呢。
阎姬还没有倒台,陛下也还健在。
若是他们知道晖跃还活着还想要晖跃的性命,他又有多大的能力护她周全。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她们的敌人从来就不是一个人。
很快夕阳西下,她们两个也回到了自己的家。
第二天一早,桑则就在村里找了些新棉花回来缝了两床又厚又宽的棉被。晖跃躺在上面觉得就像躺在满满一池热水里,温暖袭击四肢百骸。
日子一天天过去,从刚开始的吃穿是别人送的,借的,过了有半月之久,她们就摸清了一一处的生活门道。
满家庄依山傍水,很是秀美。
村里有一条很清澈的消息潺潺流动,缠绕整个村子。因为还没有被完全冻上。平常村里的吃穿用水都是从这个地方挪来。
村后有一座大山,唤作雁鸣山。
传说因为每当大雁南飞总是从大山里飞过高鸣着飞往南方,所以传承下来就叫雁鸣山。
雁鸣山深处终年云雾缭绕,怪石嶙峋,有悬崖峭壁,奇珍异草,但是都说山里群狼出没,经常有熊跑龙吟,所以都不太敢进山太深处,都是在外围挖挖野菜,砍砍柴火,从不敢进去细探。
村中老人也常告诫孙子儿子,那里边不干净。不要往里边去,去了会没命的。
桑则在这么多天的摸索中,终于知道哪里可以有吃的,哪里可以有用的。
因为他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带着女儿也不好太招摇,所以白天很少出去,可是当夜里晖跃睡着了的时候,桑则就会拿着柴刀和匕首进入那座大山。
虽然会越自认为自己的功夫还是可以应付一些小型的猛兽的吧,可是在晖跃面前,她不敢冒一点点险。所以他最多就在大山外围附近寻找猎物。
很快,桑则发现了一只体型不大不小的肥兔子从眼前穿过,那雪白的毛皮在黑夜里泛着幽幽的白光,如箭一般瞬间射出。
桑则在茂密的丛林掩映下,从隐藏身体的榆树枝干上跳下来疾走腾跃,几个来回之后算准兔子的行走规律,推算好她的下一个落脚点就把匕首甩了出去。
只听一声利器入肉的钝响,兔子就跌了个跟头身体撞上灌木丛,阻挡了冲击力。
兔子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感到疼痛,他短暂而快活的日子就一去不返,没了声息。
桑则拽起兔子的耳朵,拔下匕首,掂着兔子就去了溪边清理兔子;。
河边的水还是清冷彻骨,透着丝丝寒意,水似乎都变得硬朗,仿佛会刺破皮肤,进入血脉。
桑则不厌其烦的一遍遍清洗。
那冬夜的水声叮咚作响,连成一片,清脆寂寥。
正当桑则觉得差不多可以了的时候,站起身拿了工具准备离开。远处传来了脚步声,踏踏作响。
桑则抬头,看到了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
男人一身布衣,因为御寒还披了一张兽皮,因为兽皮是黄白色的,所以看起来很显眼。
男人背光而来,背上背着一张弓,身形高大挺拔,头发全部束在脑后,走路也是很强健有力。
看着这个男人一点点走近,丝毫没有避嫌的意思,桑则皱眉,准备直接离开。
可是男人并没有这个自觉,一下子跨过溪水声音洪亮的对着桑则打招呼:“桑家小妹,你来洗野味啊?”
桑则是见过这个人的,在里正大叔家。
本来没太注意,现在就更不喜了,近看这个男人长得浓眉大眼,胡子可能有些时候没理了,有些邋遢,笑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
桑则想,深更半夜碰到了当没看见或者点点头就好了,这专门上来打招呼的还真没见过。
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他不在乎她可看重的紧呢。
男人是同村的满瀚昀,一个猎户,从前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