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都市现代>南澳牧场>148.羊毛换成钞票

到达草帽牧场的时候,本杰明一家正在忙活着收麦子。十二月割麦子,这让在北半球生活了二十七年的吴帝很不适应。

草帽牧场种植的农作物种类繁多,他们的菜园里琳琅满目,各种时令蔬菜都能见到。而且本杰明夫人有一手好厨艺,他们家的伙食水准很高。

吴帝一直想找个机会来蹭饭。

远远望去黄澄澄一片,麦田与蓝天相接,麦穗在风中微微飘荡,似静似动,形成一幅深远宁静的画面,完全可以拍下来当作电脑桌面。

澳大利亚小麦价格是全球最低价之一,由于种的太多导致价格连年走低,价格低了,关注度上来了,想捞便宜的人就多。

可这些宏观经济跟草帽牧场屁事没有,他们除了留一部分储存起来外,其它的会送到镇上的粮站,不管价格怎么跌,政府总会拿出钱补贴给农牧场主,旱涝保收。

鹈鹕镇除了豪斯庄园之外,其它大部分农牧场都没有大片的农地,因此产量上不去,从来没发生供大于求的局面。

各位农牧场主们很默契地遵从这种动态平衡,不会盲目加大产量。可听说豪斯兄弟正准备新开辟一块麦田,这让小农场主们很忧虑。

面对这桶葡萄酒,本杰明连用了三个“哇”来表达内心情感,他显得很激动。

本杰明和汉斯认识于一次争吵,汉斯借走了本杰明的割草机,还回来时成了坏的,年轻气盛的两人为此还打了一架,最后闹到了警察局。

他是汉斯生前最好的朋友,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本杰明从来没听他说起过酒窖的事。

这一桶葡萄酒虽然只有四十年,但浓郁的味道不比玛姬的那桶差,因为距离现在更近,甜份保留的更多一些,口感要更加强烈。

吴帝在本杰明这里看到了被自己救活的牛犊小明,这家伙长壮了不少,本杰明家的伙食一直不错。

“吴,你打算什么时候把这混吃混喝的家伙接回去,该不会打算养到送进屠宰场的那天吧。”本杰明打趣道。

吴帝打算一会就把小明接回去,趁着还没长大到没法管的地步,这牛一看就倔脾气。刚出生时候的病秧子,长大成了一大哥。

本杰明一家还在忙着收麦子,暂时没有时间品尝美酒,吴帝跟本杰明说好,等喝的时候给他打个电话,吴帝要知道这一桶坏没坏。

原本想继续给贝尔蒙多·德·豪斯送酒,到豪斯庄园做客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们的守卫个顶个的彪悍。虽然吴帝上次打赢了达利及其手下,那并不意味着第二次同样会全身而退。

这时候,镇上的羊毛收购商打来电话,由于卡车半路抛锚,他们无法进到牧场收购,只能由吴帝想办法把堆成小山的羊毛拉过去。

收购商答应每公斤多付一澳元的运费。吴帝不贪图这四百多澳币的运费,他只想尽快把羊毛处理掉,仓库里缺乏保存条件,放在那里只会慢慢生虫子。

好在镇上提供货运服务的人很多,有些牛仔买来货车放在家里,牧场无事可做的时候就出去跑运输,每小时大概有20到30澳元的收入。

吴帝和特克斯只好带着小明返回牧场,这家伙在猛禽的露天后备箱里很不安分,或许是第一次出远门的缘故。

为了防止它跳车,把小明的四条腿绑了起来。即使这样,仍然不时能听到后面的撞击声。

回到牧场,吴帝立刻给它松绑,还它自由。小家伙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在草地上一路漫无目的的狂奔。

嘿咻注意到了这个新来客,立刻跟了上去。

拉羊毛需要货车,吴帝叫来一辆“擎天柱”,看来货车司机是个变形金刚迷,车头也刷成了蓝色,他一再强调自己的车是多么的厉害。

吴帝认为他的车除了大和漂亮些之外,跟其它人的货车没有任何区别。

把堆成小山的羊毛拉到镇子上,收购商正抽着烟在那里等着。

十二月份剪羊毛已经进入尾声,两个月前的收购站,每天排满了送羊毛等待过磅的货车。

那时候养羊较多的牧场会雇佣剪羊毛能手帮忙,这些“剪刀手”一天下来能挣好几百。

见到卡车,收购商一再表达歉意,他的车在一小时前出了故障,停在了回来的路上。

吴帝只想着尽快把这堆用不上的羊毛换成钞票,好在回去的时候买一些木板修补围栏。

最近弗兰克巡视牧场的时候又发现了三处破损,看起来像是被野狗或者袋鼠之类的动物咬掉的窟窿。

整个卖羊毛的过程很繁琐,要先把羊毛按照不同规格归类,然后再用奇形怪状的称量工具称重。

吴帝和特克斯闲的无聊,在收购站旁边的街道上闲逛。

特克斯作为当地人,他对这里也不是太熟悉。收购站的位置比较偏,位于鹈鹕镇的东南角落,平时很少有机会能过来。

这里住着几户居民,他们都是一层的小别墅,院子里每家都种树。特克斯说,这里不少人会在小孩出生后种上一棵树,让它和儿女共同成长。

特克斯在莉莉出生的时候也这么干过,只可惜那棵桉树被人偷偷砍掉了。

没过多久,羊毛商人叫他俩过去结算,423公斤羊毛卖了小六千澳元,他们是现金交付。

澳元和人民币一样,最大面值都是一百元。一叠沉甸甸的绿色钞票放到吴帝手中,感觉很不错。

澳元是塑料的,印刷精美,撕不烂。

百元澳钞的主色调是绿色,正面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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