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陕地,到吕梁后山地越的多了起来,山地一多,行程就便慢了,再加上人烟稀少,没能在天黑前找到落脚的地方渐渐的也成了家常便饭。好再这个季节不算冷,蚊虫也不算多,也还没到雨水的季节,因此倒还不算太坏,三人倒能勉强应付过去。
又遇上了露宿时候,这次的运气依旧不算太坏,他们找到了一个安身的山洞,这山洞虽然不够大,但三个人将就一晚是足够了。
面前已经生了一堆火,冯似珍靠着岩壁坐着,锦书正拨弄着火堆,聂绍出去了,说是找些吃的回来,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天知道他能找些什么吃的回来。
洞中两个男装打扮的女人都没有说话,冯似珍虽然靠壁坐着不大动弹,但一双眼睛一直都跟着锦书转,锦书举手投足间都让她觉得那般的赏心悦目,看得痴了,冯似珍怔怔的说:“我长了十几年,从来没有见过犹如程郎君这般俊俏的男人。想来程郎君很招女人们的喜欢。”
锦书听了这话先是愣了愣,后来才暗道,原来一路走来,自己女扮男装的事还没败露啊,她冷淡的答道:“有个姓赵的世子才是风度翩翩,姿容无双。可惜啊,人不能只看容貌。”
冯似珍笑道:“我不认识什么赵世子,我只知道程郎君。我只知道程郎君是天底下最俊俏的男人。”
这是什么夸奖的话,锦书一点也欢喜不起来。
“程郎君不像个读书人,您说自己是个商人,但我瞧着也不大想。郎君到底是做什么的?”冯似珍很想和锦书单独说会儿话。
锦书心道真的不像啊?她犹豫了一会儿才道:“我是个大夫。”
“大夫?哪里有这样年轻好看的大夫,那我天天生病也乐意。程郎君娶妻没有?”
“我有家室了。”锦书淡淡的说。
冯似珍听说,不免有些失望,轻咬嘴唇道:“程郎君那天与马贼搏斗的英姿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也总是梦见那一幕……”
还没等冯似珍说完,聂绍就进来了。
“老天,聂兄你哪里来的本事。”锦书在看见聂绍提着已经处理过了野鸡,一只剥了皮的野兔,手上还有几根莴苣。
“我来料理这些吧。”
聂绍点点头。他怕两个女人见不得血腥,兔子和鸡他都宰杀好,在溪水边已经清洗干净了。
身上还有一大块好不容易留存下来的粗盐块儿,锦书将野鸡和兔子用粗盐抹了一遍,架在了火上烤了起来。没有锅,即便是有蔬菜也煮不了,好再莴苣生吃的话也能勉强下肚。
肉质在火上烤着,没过多久肉香四溢,闻着就咽口水。
等到肉烤好,锦书拿着刀先割了鸡腿给了聂绍,接着又将一块肉质好的地方给了冯似珍。
这肉闻着真香,尤其是在这饿了许久后,她撕咬了一块下来,细细的品尝,这野鸡肉并不好吃啊。虽然烤之前已经用粗盐抹过一遍鸡身,但盐味并没有浸入到内里,所以吃来淡而无味,甚至还带着一股难咽的土腥味,而且十分的柴,一点油水也没有。和想象的美味相差甚远,怎么说呢,她有些咽不下去了,冯似珍嘴巴里包着野鸡肉,嚼了几下,犹豫着要不要吐出来,她暗自抬头看了一眼,却见另两人吃得都很像,她也只好梗着脖子努力的吞下了肚。
吃过了野味,锦书已经将莴苣的皮剥掉了,露出了里面青翠的部分,她将莴苣分给了另两人。聂绍眉头也没皱一下,握着莴苣就大口的嚼了起来,见他吃得有滋有味的,冯似珍也咬了一口,有一股苦涩的味道,她只咬了一口就没再吃了。
胡乱的应付了肚子,大家靠着岩壁便准备睡觉,火堆并没有熄灭。
睡到了半夜,冯似珍被风给吹醒了,她似乎听到了什么野兽的嚎叫,睡意顿时就给吓跑了,却锦书睡得正香,她心中害怕,便挨了过去,贴着锦书的身子,依偎在锦书怀里顿时觉得很温暖,再也不会害怕。
一跋山涉水,餐风饮露,吃尽了苦头,进晋阳城的时候已经是三月初十了。
辛劳了这些日子,锦书打算在晋阳好好的歇息两日休整好再出。到了晋阳后,冯似珍便要与锦书他们道别了。
“我先回家去,等回去告诉父兄他们后再请程郎君到家里做客。”
锦书淡然道:“也没什么要紧的,就此别过吧。”
冯似珍走的时候有些依依不舍。
投宿了晋阳当地还算一处不错的客栈,这次锦书要了两间房,总算可以放心的睡一晚。眼见着锦书的生日又要到来了,这一年她十九周岁,然而这个生日她孤身一人,能给她过生日的人统统都不在身边。
初十到的晋阳,到了客栈后她就没出过房门,就是饭菜也让人送至房里。她要么睡觉,要么躺在床上看书。呆大半天后终于有些厌了,她开了房门,正好见聂绍守在门外。
“聂兄,我想要出去走走。”
聂绍自然乐意奉陪。
行走在陌生的街市,街上的行人并不多,甚至显得有些冷清。要说繁华,晋阳比不上洛阳,更不能与长安相提并论。
走了两条街道,锦书去熟食铺子买了些肉食和糕点,去药铺里买了两瓶需用的药,又去成衣店里新置了两套男装,她和聂绍各一套。
之后再没去别处,回到客栈后,她让客栈的伙计送了一坛酒来。聂绍疑惑道:“郎君要饮酒?”
锦书微笑:“我哪里会饮酒,这是给聂兄买的。这些日子实在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