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高易只能举双手投降。勋章、爵士简直就是乡绅的标配,原本他还以为眼前这位人物有着什么远大抱负,没想到人家的最高理想就是当一名乡绅。尤其这个爵士,虽然听着像贵族,其实却是个平民称号,唯一的用途就是能在签名前面冠个sir字,实足然并卵的东西。
再想想,这绝对是一种时代的悲哀,渣甸、马地臣、霍格、麦边,多少苏格兰好汉放着呼风唤雨的日子不过,却宁愿回到不列颠乡下去当一条守户之犬。
“我觉得你应该赶紧找到份工作干起来,我的朋友,”里达没有受到高易夸张的投降手势影响,继续说了下去,“让空闲的时间变少,让钱包充裕起来,否则你很可能又会陷入胡思乱想,因为我知道这种生意的诱惑性,利润实在太高了,即使你下定了决心,有时你可能还是无法抵御它的引诱。因此我建议你让自己忙碌起来,当你找到新的事业的时候,老的事业才会被彻底忘去。或许……”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你有兴趣当一名教师吗?一名化学教师?”
“化学教师?”高易当过老师,而且是在最好的大学里,他确信自己对这项工作毫无兴趣。然而化学教师——
这不是化学实验室的代名词吗?
高易辛辛苦苦赚第一桶金干什么?还不是为了建立一间中学水准的化学实验室?事实上在他那被劫走的六百大洋里,就有一大部分是准备拿来订购仪器设备用的。
“哪所中学的化学教师?实验室怎样?设备齐全吗?”高易连珠炮般发问道。大学就不用指望了,这个年代上海只有圣约翰学院这样一所准大学,但这所学院却是教会学校。
“麦克梯也尔中学,一所女子中学,我作为赞助者有一定的推荐权。至于实验室,我不清楚具体情况,但是根据提交给我的预算来看,应该还过得去。”
高易顿时纠结了,事实上他从没想过要保持这个混血儿身份。即使在老高易活着的日子里,高易也从没设想过会和他一直生活下去——等到他有能力让老高易安享晚年时,他们两人自然会分开来过活。
但是一间化学实验室,对他的下一步计划帮助实在太大了。他以前也曾想过去应聘当化学老师,但是在这个年代有化学实验条件的学校真心不多,而且他还是个黑户口,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如今当有这样一个机会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能够拒绝吗?但如果拿下这次机会,就意味着今后他只能以老高易儿子的身份生活下去了。
就在高易仍处于纠结状态时,里达帮他拿定了主意:“我马上就写信为你推荐,在我去天津期间,会吩咐仆人盯紧这件事情,一有消息就会有人立即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