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啸目中复杂:“你说,当年你走后,她便带着孩子们改嫁了。我没记错。”
“是。”
李泾之承认:“她舅母亲口说的。不过,我也理解,一个寡妇,独自带着三个孩子在这兵荒马乱时的确艰难。怎么今日想起与我说这个?”
郝啸却不回答,而是继续追问:“那这么多年来,你就没想着去找过他们?”
找? 李泾之一愣,旋即苦笑:“郝啸,临走时,我是为了平定北疆战乱,抛弃妻子,保家卫国,一走了之。可之后,我却成为了北狄将军,带着当初的敌人攻打故土。若你是我,你告诉我,还有什么脸去捡
她们母子?”
这些年,他心底的苦,从未对任何人说过。
当年他还是个书生,怀着一腔热血,想要为家国天下尽一己之力。他的运气很好,每每在修罗场上都能捡回条命,又因为有勇有谋,颇为对方忌惮。赢得了几场战役,迅速的爬到副将的位置。
正当他准备一举杀敌之际,却猛然接到了来自朝廷的命令。
休战。
谁都知道,现在是一举歼灭对方的大好时机。趁着对方苟延残喘,而我军士气正旺,应该一鼓作气。然而监军却充耳不闻,反而狠狠的训斥于他。他奋笔疾书,上奏朝廷。
将军最终抵不过他的软磨硬泡,答应给他一小支人马。可才刚出城,便感觉背后一声利箭划破长空,敌我不明,他顺势栽下了马。
而这个时候,从士兵的嗤笑中才明白,北狄人买通了丞相,丞相上书劝阻皇上,以和为贵。而他一心为百姓,却成为了当权者的眼中钉。这一次明面上是出征,而实际上,却是要取了他的性命。
关键时刻,却是北狄人救了他。
北狄王求贤若渴,即便是曾经诛杀了自己无数同胞的李泾之面前,也是恭敬有加。起先,他也宁死不屈,然而,北狄王却丝毫不强迫,而是用自己的人格魅力与慈悲的胸怀征服了他。
他何尝没有找过她们母子,然而从她舅母口中得知,在他走后,她便带着孩子们改嫁了个外地的货郎,从此杳无音讯。
李泾之的心中半是酸涩,半是怅然。
走,走了也好,如今的他,已经没有面目再面对她们。他深刻的知道自己在南朝已经被传播成了什么样,没有了自己这个耻辱一样的父亲,孩子们反而会生活的更幸福。
见他向来顶天立地的汉子,此刻面上却露出彷徨失落的神,郝啸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虽然不忍,却还是要将实情告诉他。 “吕梁的小厮这次除了去办货,还是去接新娘子的。正巧,这新娘家跟夫人是一个村的。听说当初您走后,她们娘家闹上门,又是要房子又是要钱的,还逼着夫人改嫁。夫人无法,最后忽然带着孩子们
消失了。”
“什么!”
李泾之猛然站起身来:“你说什么!”
明玉是被她们逼走的! “你先冷静一些。”郝啸劝道:“这件事我已经让他问了他媳妇,只是因为年代久远,她那会儿也年幼,并不大记事。所以我想,你应该去吕梁一趟,好歹搞清楚。没准,夫人现在还带着孩子,在哪个地
方等着你去接他们呢。”
这个事情给他的冲击之大——李泾之不得不死死地拽着桌角,防止自己摇摇欲坠的身子会随时倒下。
若真如郝啸所说,明玉这么多年一直苦苦等着自己去救他,那么他真是该死!
他简直无法想象,她那么乖巧可人的个小丫头,在失去了自己的庇佑后,被娘家人欺凌。独自带着孩子,孤立无援,四海为家。
李泾之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心底如针扎一般,痛不欲生。
“啪!”
他狠狠的一拍,桌角应声裂开一条细缝。
“若是明玉真是被她们逼走的,那么,我一定要让她们付出代价!“
李泾之的目中闪过一丝凌厉,令人不寒而栗。
而此时此刻,那个乖巧可人的小丫头在干什么呢?
皎洁月光下,有一个人影正在院子里忙活呢。
自打上回那个乌头青之后,她便对空旷的黑夜有了一丝恐惧。还好,三郎说凤仙花可以避蛇,大郎便弄了许多凤仙花,在院子里每个角落都种了几株。
这两天凤仙花都开了,红艳艳的十分惹人喜爱。魏三娘想起小时候了,不由童心大起,趁着晚上摘了一兜子。
回到房中,用石臼捣碎,又加了些明矾。开始给自己的脚指头染起来。
在吕梁乡下时,那会儿的小河边也有许多凤仙花,一到夏天美极了。
舅母克扣她,身上的衣裳是补丁压补丁,鞋子也没一双,总是惹人笑话。
可她却偏不,在有限的条件也要将自己收拾的干净起来。每每夏天去河边洗衣裳,洗完了便用这凤仙花涂了手和脚指甲盖。她生的白,再配上这粉嘟嘟的颜,衬的好看极了。
才放染上,就听见门外有人敲门,紧跟着,李小妹的笑脸从门缝探了进来。
“娘~”
在看清楚她的动作之后,顿时换了张惊讶的脸:“娘,您这是在干啥呢。”
“染指甲啊。”
魏三娘晃了晃手上剩余的指甲花酱:“小妹,要不要也染个?”
李小妹觉得自己肯定魔怔了,不然怎么会跟娘一起深夜不睡觉,在这儿染指甲。
若是娘是嫂子那么大还好说,可现在都三十多了,眼看着要做祖母的人了,居然还染这么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