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距甘州,约五百里,苏颜此前疾驰了二日。他其实不耐边塞天气,颇有不适,可这趟再去凉州,他仍不愿坐车,坚持骑马而行。蜀葵马术不精,加上神思不定,不便骑马,重绛于是硬拉她和自己同车,由微生带着数人在后护卫。重绛整日和蜀葵坐在车中,看她心事重重,忧虑难绝,夜不能寐,更不知该如何劝慰。自己本就不是多话的人,车外的苏颜平素倒是健谈,此刻也只是不停打马,随着马车专注前行赶路,故而,这三人行不同以往,异常沉默。
楚微生行在苏府众人之前,蓝衫皮靴,身形有些单薄清瘦,神态自若,不卑不亢。苏颜随从窃窃私语:蓝娘子的这管事,不仅年少,生的还一副俊秀模样,蓝府选人如此讲究脸面容貌?
难怪我家郎君成天黑面无语。
哈,你又胡说,他比不得我家郎君,布衣一个,况且只是个管事,蓝娘子哪会动心?
就是,再说我家郎君,容貌又哪里差了?
正说着热闹,却看见微生催马过来,立在他们面前,“几位辛苦,某备了些肉干和鲜果,可要用些?”
几人忙回道吾等亦备了干粮,不劳管事,见他走远了,又议论起他这作态,非但不令人厌,还显出几分谦和。
苏颜冷眼旁观这一幕,攥了攥手中马鞭。
这天是第二日,时值正午,众人拾柴引火煮饭,略做休整。重绛捧着水囊饮完最后一滴水,看了看终于困倦打盹的蜀葵,跳下马车想要透一口气,脚一落地,微生便向这边过来,“娘子何事?”
她道,取水去,他侧侧身,恭敬示意她先行,随即跟上她一起往河边走去。
重绛灌满水囊,顺势一照,倒影里的女子显出憔悴之色,她无心拾掇,简单理了理发髻,跟微生原路返回。两人这么走着,重绛余光不时触到他被风撩起的衣衫,慢慢想起当日收留他的情形,他昏倒在自家门口,刚巧被择朱看见,奔来告诉自己。她围着他一番打量,认定他不像逃兵或山匪,甚至称得上一表人才。
她救了他回来,吩咐人给他喂水喂药,务必救活。看他衣衫破旧,她找出一件父亲的外袍改了改,交给择朱,叮嘱在他醒来后交予他。
他不到一天便醒了,听小丫头讲完她搭救经过,竟然说要报答蓝娘子,顺便挣够盘缠回楚州。他道自己从楚州来,村中因一场时疫彻底凋敝,他也已无亲眷,是来甘州投靠远亲,不料亲戚早不在甘州,他盘缠用尽,疲惫饥饿下支持不住昏厥,幸而遇到她才得救。
重绛想了半日,最终决定留下他,他自称没读过什么书,但识字也懂算账,她觉得他做个管事不屈才,反正她也要去京城寄人篱下了,顺路带他回楚州,路程那样远,多个免费护卫也好。想通了,她拍拍衣裳起身,去瞧瞧他恢复得如何。
那日蓝府院中,他在帮忙修葺房屋,听说她来了,他肃容稳稳地走来,看来身体已然无恙,一件寻常蓝衫,面带尘灰,手上也有黑垢,停在几步开外,默然听候她命令的样子。
只怕他比自己还小些,重绛想着,问他名姓,他答,微生。
她又问,你姓甚?
这回他淡淡抬眸,答道:“姓楚。”
“娘子在想什么?”他忽然发问,重绛一怔,牵牵唇角:“在想我们初见之日。”
“娘子记得我们初见那日?”
重绛点头,“自然记得。”她心里微微诧异,不才过去三月有余,为何会不记得?
他依旧落后她半步,没有搭腔,重绛继续走着,渐渐感到身后格外安静,转身发觉他不知何时竟远离她数丈,此时正快步追上来,手中捏了一朵小花。
是边地常见的红蓝花,本朝女子的胭脂里,总少不了它。宛芳堂胭脂口脂闻名甘州,靠的即是择取上好红蓝花,配以赤红丹砂,精心调制。甘州胭脂色泽浓艳,如玛瑙诱人,宛芳堂更有决不外传的秘方,宛芳胭脂遂风靡全国,成为贡品。重绛看微生将这朵红蓝花递给自己,本能伸手接过,反应过来后,她有些吃惊。雍国男子折花赠人,有示爱之意,莫非他不晓?她本性羞涩,于她而言,他们平时仅是管事和主人之间客套相处,他当下此举,令她无措中还起了隐隐薄怒。
他仿佛未注意她的神色,道:“薛公倘若确遭遇不测,薛娘子还需娘子来劝慰照顾,望千万珍重自己。”他抬头,视线越过她发顶,不远处炊烟袅袅,不等她回答,他行礼离去。
午后,一行人在官道之侧休息,重绛眼见众人都在,问起蜀葵所收到的书信,是否薛公亲笔,又是何人所送来。
不料蜀葵答,这次送信的,不是人,是一只鹘鹰。
原来薛源的胭脂生意,丹砂一日都不可或缺,甘州燕知山富有丹砂矿藏,故而他时常入山找矿,寻觅上好丹砂,和矿主商讨交易,就在不久前,他无意间救治了一只受伤鹘鹰,通身雪白无杂,难得是它这类野性难驯的骄傲飞禽,居然愿意亲近于他。鹘鹰迅捷灵活,薛源灵机一动,训练它传信,终于成功,他得意地把这件事写进家书,便是薛蜀葵手中这一封,是薛源在凉州令它送到女儿手里的。信送毕,白鹘振翅高飞,不知其踪。且信中所述,并无异样。
重绛道:“看来信是薛公亲笔,毋庸置疑,但我有一事,尚有疑问,火烧宛芳堂是何人所为,与薛公之……可有关联。”
蜀葵摇摇头,“阿四或许看见了那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