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南部边境。
这里相对于北方的大气苍凉,西方的高寒朔冷,东边的锦绣繁华,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帝国的南方多水,自然也是多树。尤其刚刚连绵近半个月的夏雨,让空气变得清凉。
但这里依然属于云雾山脉,云雾山脉绵延数十万里,纵贯原南唐境内,绵延至百越。
边境山脉某处不知名的小山上。
孙笑山看着面前不断在勘察足迹,并且时不时上树往外面看的十夫长武二木,眼神显得很疑惑。孙笑山是建邺道人,五年以前,帝**队攻破建邺时,吃瓜群众里就有他。清一色的黑色盔甲,整齐的步伐,精良的装备,无不让他向往,而且对百姓秋毫过,但他不太在意。
所以等他十六岁成人礼后,不顾那个满口之乎者也父亲的反对,偷偷的报名参了军。他年纪最小也最受照顾,他一直在想,一群这么好的人,怎么会屠城呢?
武二木从一颗大树上跳下来,看着发呆的孙笑山,直接一个脑瓜崩,弹的这小子上蹿下跳,眼睛都聚出了泪水。武二木看着这小子,指着他比他低了一头的孙笑山笑骂道:“你个二愣子,这是军事任务懂不嘞,你还发呆,你晓得不,一旦开始打仗,你这样脑壳会掉的。”
武二木说的是秦帝国地方语言,有些粗犷。秦攻占南唐后,在南唐国语的基础上修改作为官方语言。孙笑山说的不好,因为父亲从小教他只有南唐原来的语言最好听,秦语,那是粗鄙之语。但他还是听的懂的。
脖子一梗:“十夫长,你不能这么欺负人吧?还有我已经成年了,别把我当小孩子,尤其别弹我脑瓜崩。”
“咋的嘞?你还要反哦?我跟你讲,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晓得不?”武二木得意洋洋的,似乎对自己这话很满意,仿佛自己这话自己说的一样。
孙笑川撇了撇嘴,心想还不是二皇子说的,猫学老虎。这话他不敢说出来,因为他脑袋刚才因为一个脑瓜崩,脑袋多了一个包。他一直很好奇二皇子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有怎么样的魅力。在这群大老粗的眼里,变成神一样的人,自己听关于他的故事耳朵都快起老茧了。
嗖。
一支羽箭闪电般划过孙笑山的脸,清秀的脸上多了一条血痕。
武二木一把把孙笑山扑倒,压在身下,平时的痞子气消失一空,满脸冷峻。他的大脑飞速转动,心情也变得沉重。不由得他多想,远处的灌木丛中,一群穿着橘黄色布衣的军人出现。
武二木转身看着身后脸色煞白的孙笑山,冷峻道:“我现在是你的十夫长,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命令,你等会不顾一切的往回跑,跑到我们边防军务必带回一句话,就说百越犯境。”
孙笑川脑袋懵懵的,脸色苍白,茫然的点头,武二木一巴掌甩在他脸上,厉声道:“你是帝**人,生死皆不由你,我的话听清楚了?”
孙笑川被一巴掌打醒,想起新兵训练时的话,肃声道:“是,十夫长。”
武二木起身,看着眼前十来人,大声呵道:“百越鼠辈,十来人不敢和我两人出来对峙,竟然暗箭伤人,你百越**人不过如此。你若放下你军人的脸面,就 用箭射死我们。如若不然,举起你们的刀,与我一战,至死方休。”他这时候的话已经成了秦帝国官方言语,因为他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帝**人。
百越人没说话,缓缓的抽出腰间的刀,刀尖指向武二木。
武二木哈哈一笑,抽出腰间的刀,这是二皇子设计的,叫做唐刀。
举刀,冲锋。
略显得沙哑的嗓子大声喊着几个字:“风,大风,大风!”
孙笑山转头就跑,泪水早已经模糊的脸面,他不是怕死,他也想和十夫长同生共死,他的眼前一直出现第一次进军营他对自己的照顾。替他叠被子,教他道理,弹他脑瓜崩,他说他有个弟弟,也战死沙场,他说起来的时候显得很自豪。
他想起了参军训练第一天只学的唯一一句话: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他在执行命令。
看着倒在脚下的三具本来准备去追孙笑山的尸体和身上深可见骨的伤口,以及浑身血红,依然刀锋依旧的唐刀。
高大黝黑的汉子想起了当年南下时候二皇子点兵时候说的一句话:“我大秦锐士,有死战而死之人,绝无苟且偷生之辈。朗朗乾坤,日月光照,我大秦,唯有死战。大风起!”
黝黑的汉子颤巍巍的举起刀,对着面前的百越斥候,他的声音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弱:“大秦,冲锋!”
斥候首领看着这个重复无数次的画面,第一次对这个北方的帝国产生了害怕这个情绪。
这是他武二木最后一次冲锋,他倒下的最后一个念头是,瓜娃子,我不能看着你娶媳妇咯。
……
云雾山,村落。
村里的人早已经走了,莺儿也被苏牧打晕带走。
村口的大柳树下,一个白衣锦袍的公子,在自己跟自己下着棋。一个背着巨剑的青年,在他旁边已经看了半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