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面游荡,一个月未见的街道、行人、商贩、店面,都新鲜的不得了,兜转了一个来时辰,觉得有些累,直奔百战百胜卤味斋去了。
百战百胜挤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比过年看舞龙舞狮还厉害。没有店小二招待,我本想走的,却被一阵阵叫好声吸引驻足。
我钻进人群,爬上二楼,坐在楼梯拐弯处后才知道,原来众人围着的是个说书先生。
“话说这小夫人可不简单,生的是貌美如花倾城倾国,一颦一笑皆现绝代风华。最重要的是小夫人懂得怎样用这幅好皮囊,拉住男人的心肠。上次咱们讲了小夫人媚骨生香,才子勇士皆为入幕之宾。”说书先生一敲响木,唰的一下打开折扇,两眼明亮如炬。“我们今儿个就说第三十四章,小夫人宽衣解带投怀送抱大公子,为救才华横溢的掌柜情郎。”
我蹲坐在那儿听着,刚开始还感叹南凌民风何时变得这般开放,后来却越听越不对劲,书中所说之人怎么都这么熟悉。
“这小夫人育有一女,最是精通闺房之术,在看到大公子芝兰玉树仪表堂堂后,心中无限倾慕,加上家中相中年迈颓老,闺房之乐也是应付了事,她心中已然撩起波涛,想着就趁此机会让大公子拜倒在石榴裙下。于是,月黑风高夜,颠鸾倒凤时,小夫人身着蝉翼薄衫以救人之名,来到大公子住处。一个是眉目含情风月佳人,一个是正直热血*公子,两人如天雷勾动地火,一发而不可收拾,一晚十次!”
众人唏嘘不止,有人吹*哨起哄,整个场面达到了一次*。
我捏捏眉头,若是没猜错这个小夫人说的就是我,大公子就是南宫胤,情 郎是席北城,那个年老不举的就是王富贵了。
只是,十次?我怎么不知道。
这时,有人从后面捂上我的耳朵。我转过头看去,竟是说书人口中的情郎席北城。
“跟我走。”他猫着身子拉起我往楼上走,我本来还想接着听的,可怕与他拉扯时被人发现。
二楼包间里,席北城点了好些卤味,都是我平时喜欢吃的。没有外人,我便大大咧咧坐下,敞开了吃。
“那个说书先生可真是个人才,没见过都能说得这么精彩,若是真让他看见,那还不得上天。”我成功啃完一块猪蹄,接过席北城递来的凉茶,解解油腻。
“他说的那些,我倒是一句也不信。”席北城咧嘴笑笑,有些勉强。
“不信,你还来听?”我反问回去,不信他今天来此与我一样是巧合。
“我……我不信也不在乎。”席北城脸颊陡然通红,起身来到窗边,楼下又现一阵阵鼓掌欢呼。
“哎呦,这么热闹,难不成那大公子一晚不止十次?”我揶揄,油腻腻的下唇有个伤疤,现在咧嘴笑还会隐隐作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