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云和香儿在山中美美的休息了一会儿,又美美地吃了一顿野果早餐。找了个进山砍柴的樵夫,打听出了去东越国的路线。
为了不让山庄里的人认出来,陆云把自己和小丫头的头发都弄成了那种相当难看的爆炸式鸡窝头。还在自己的脸上抹了两把泥灰,稍带着在小丫头的脸上也抹了抹。这样的两个人,怎么看怎么像叫花子。
化妆这门技术,看来是到哪儿都吃香啊!陆云是真心感叹啊!
陆云一高兴,嘴里又开始引吭高歌。
“走四方,哼···········。”
陆云从来就记不住歌词,只能似蚊子般哼哼。
就算是这样哼哼,香儿也觉得自家小姐哼的最好、最美、最动听。
其实从无雨山庄去东越国是最便利的,走十多里山路,再过一条河就进入了东越国境内。主仆二人顺顺利利,无惊无险地来到了河边,又毫无悬念地登上了一位老船家的船。
望着碧波凌凌的河水,看着自自在在挥杆撑船的老翁。陆云突然想起了一首李煜写的《渔父》的词来:“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对春。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好侬有几人?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缕一轻钩。花满渚,酒满欧,万顷波中得自由。”
自由,多么重要的东西。连南唐的李煜都羡慕,何况是我陆云?
“自由,我来了。迎接我吧!”
陆云像个疯子似的对着空中大喊。那神情狂妄嚣张的不行。
香儿看着自家小姐这么开心,她也不由自主地弯起了嘴角。
就连撑船的老翁都觉得这位姑娘是难得一见的潇洒之人。
墨玉似的长发随风飘舞,修长的身材立于窗前。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映出一句梦呓:“文轩!你别跑了,我追不上了。文轩!文轩!·······!”
她口口声声叫的文轩,难道不是我吗?是在叫别人吗?
也好,文轩!陈文轩!这个人和这个名字,都已经消失了。
消失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
至此,国仇家恨,他都学着放下了。
放下就是解脱了吗?不是,绝对不是。
来到边城这几天,他亲眼目睹了南岭国军队屠杀边城子民的惨状。
曾是大陆四国之首的东越国,居然要被外族欺负,舍城求和。
边城子民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随时随地任人宰割。
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一双深邃的眸子中,透着无言的心酸,刺骨的悲痛。
国仇家恨,他该放下吗?他又能放下吗?
远远的,空气中飘来了一丝淡淡的花香。
“无痕!”李玉生轻轻地唤了一声,“可有什么好消息?”
一袭白衣飘然而至,一把折扇唰的一声打开,“南岭国的三皇子吴天赐已经抓到了。”
“哦!我知道了。”李玉生淡然地说,连身行都不曾挪动一下。
无痕很奇怪,“你不觉得开心吗?”
“意料之中的事情,没有什么可开心的。”李玉生面对无痕,“马上以你的名义,将三皇子交与边城统帅,同时组织敢死队暗杀南岭国高级将领,以此要挟南岭国王退兵。江湖义士尚且如此勇猛,我国军队想必也会令那南岭国将士心惊胆颤。”
无痕看着他发号施令的样子,简直着迷。
“为什么你不亲自去?”
“边城统帅可曾换人?”李玉生不答反问。
“换了。”无痕收起折扇,一屁股坐了下来,拿起桌上的茶水就喝,“是我义父的老部下朱道理。”
“此人品行如何,可担得起此次重任?”李玉生又恢复了先前那种淡定不惊的样子。